第三十三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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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辞有胃病是沈朝暮没有想到的事。

    曾经一点点把他的坏习惯掰过来的人,在分手三年后,自己却变得三餐不规律,日夜颠倒。

    两人的距离极近,盛辞的一只手还攥着他的手腕,微微垂眸,他能感受到他说话时的呼吸轻抚。

    沈朝暮的心跳不可抑制的加速了。

    听到盛辞的话,好像有一股电流从尾椎骨一路钻到四肢百骸,他整个人都麻了,脑袋像绽放了一瞬短暂的《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他在学校的人气很旺,化妆桌前全是鲜花,也有很多人追他,那天全校都坐在大礼堂里观看演出,临上台前的半个小时,他临时换了一首抒情的情歌,等他上台后我才知道。”

    在场人都安静的听着沈朝暮的声音,光盛辞在大礼堂为他唱歌这一点,在场人就没有类似的经验,完全可以过关,但谁也没有打扰,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沈朝暮。

    沈朝暮在这种目光下硬着头皮往下讲:“他当时抱着吉他走上舞台的时候,全场都爆发出了欢呼声。”

    主持人报幕过后,盛辞抱着吉他走上舞台,在舞台中央坐下。负责安排校庆的统筹站在后台,一颗心悬在半空,临时换歌,没有经过彩排,谁也不知道会呈现什么效果。

    沈朝暮垂下眼眸:“他的情歌唱得很好,有种很温柔的感觉,整个大礼堂都沉醉在歌声中,每次唱到歌词中的“喜欢”时,他都会抬头望一眼。”

    周晚园忍不住从嘴里发出一声压抑不住的惊呼。

    这是什么梦幻的剧情!

    沈朝暮没说盛辞会抬头望向哪里,但在场所有人,包括屏幕前的观众,都秒懂了。

    盛辞的视线落在沈朝暮身上,一错不错。

    沈朝暮至今还记得,当时坐在他前排的两个女生说盛辞每次唱到喜欢都会朝这个方向看,打赌这个方向肯定有他喜欢的人。

    他当时心跳如擂。

    盛辞的表演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平时矜贵散漫的人,站在舞台上就仿佛掌控一切的神祗,骄傲又肆意。

    他唱完最后一句歌词,将要退场时,视线遥遥望向下方。

    “他说。”

    盛辞的声音很低,慢慢接上了他的话:“你听见了吗?”

    沈朝暮猛地抬头,正对上盛辞看过来的视线,那双眼睛倒映出他的身影,眸色很深。

    那天,在快退场的时候,盛辞抱着吉他,在无数人的瞩目下,对着沈朝暮的方向,带着几l分少年肆意地说:

    “你听见了吗?”

    一句话点燃整个大礼堂的气氛,沈朝暮那时候满心满眼都是舞台上的人,胸口绽放出了一束束的烟花。

    弹幕密密麻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叫到方圆百里的鸡打鸣!!】

    【你听见了吗!!我嗑得死去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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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像师打开灯后,入目就是一个宽敞的客厅,屋子内的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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