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板子打下来,很疼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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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原先的:不能偷东西、抢东西,不能随意杀人、伤人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句:如果违反这条约定,就要被放逐/被孤立/被囚禁。

    至此,公约演变成了法律。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又发现:仅仅只是法律——仅仅只是‘违背规定就要受到惩罚’的威慑,仍旧无法完全杜绝极少数个体,做出危害群体的事。

    于是,除了‘你要是敢这么干,你就要收到这样的惩罚’这种硬性法律体系外,又产生了一个‘如果你这么干,大家都看不起你、鄙视你、孤立你’的软性道德体系。

    并且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二者逐渐组合成为了社会架构的根基。

    小偷小摸,大家鄙视你;

    偷的多了,大家孤立你,远离你;

    偷出大事儿了,官府就要逮捕你。

    通过这种阶梯型、从软到硬,从社会道德层面,到法律制度层面的递进式惩罚制度,最终成为了人类文明的社会构建基石。

    但还是那句话。

    人类文明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是非、对错观念,是一夜之间形成的。

    ——古早时期,男女之间看上彼此,那是上去就能一棍子敲晕,然后拖回山洞造娃的!

    那会儿,可没人觉得这不对。

    慢慢的,人们一致认为:被敲闷棍有点疼,而且有被敲死的风险,能不能稍微改一下?

    如果看上对方了,能不能别敲闷棍了,过去张嘴说一声,让对方乖乖跟你回山洞,可好?

    等对方不乐意,你再把人家绑回去,也总好滚敲闷棍。

    就这方式,放在哪朝哪代,不是奸淫妇女?

    但在古早时期,这就是当时的社会共识。

    而人类从古早时期‘看上对方就敲闷棍’的原始求偶方式,一步步发展到三媒六娉、婚娶结亲的文明社会求偶,是一点点发展、进步得来的。

    同样的道理。

    官员贪污腐败,在最开始,那就是大家都认同的。

    ——做官不就是为了发财?

    你别看现在,我骂当官儿的不要脸!

    等我当了官,我能比他还不要脸!

    慢慢的,大家才逐渐发现:这样不行。

    对群体、对社会的危害太大了,也太耽误正事儿了。

    于是,新的公约、共识开始出现——捞钱可以,但尽可能不要耽误群体的正事儿。

    只要能把事儿都办好、能把地方治理好,那贪点儿、捞点儿,也是题中应有之理了。

    ——你不能指望人家白干活吧?

    人家‘学得文武艺’,凭啥给全天下的普通人打白工?!

    人家有那个本事做官,就该得到相应的利益!

    而今汉室,便正处于这个阶段。

    ——对于贪污、腐败,这个时代的人们,还不像后世新时代的民众那般,深恶痛绝。

    因为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看来,当官,似乎只有‘谋利’这一个目的。

    准确的说,任何特殊的才能,似乎都应该换回相应价值的利益。

    比如猛人勇士,在战场上杀敌建功,就该得到封赏!

    比如文人墨客,能提出对国家有利的建议、提出对国家有利的政策,那就该加官进爵。

    更何况官职,本身也是封赏的一种方式。

    这就使得贪污受贿,在这个时代,有着后世人难以想象的社会接受度。

    向贪官污吏扔菜叶子的事儿,在如今汉室几乎不可能发生。

    如果某个官员,因为贪污受贿落马,人们绝不会说‘活该’,而是会猜:难道是捞钱的时候,忘了把正事儿也办妥了?

    如果是,那才活该。

    不是捞钱落马活该,而是耽误了正事儿落马活该。

    如果不是,那就是帝王刻薄寡恩了。

    ——捞个钱而已,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做官捞钱,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人家辛辛苦苦掌握才能,好不容易才做成官,捞钱是本分,不捞是情分。

    清廉的官员,确实值得敬佩、崇敬,因为人家道德高尚,能做常人做不了的事、抵御常人无法抵御的诱惑。

    但捞钱的官员,也没那么值得唾骂、鄙视。

    毕竟人家是做官,而不是做道德模范。

    官员嘛,会办事儿就行。

    能办事儿,就是好官,办不成事儿,才是坏官。

    至于捞不捞钱,根本就不重要……

    这样的价值体系——这样的社会普世价值导向,自然就使得这个时代的官员,贪污腐败起来无比的坦然。

    就好像贪腐才是常态,不贪反倒是自己亏了。

    然后,奴籍案发,并在天子刘荣的刻意推动下迅速发酵。

    发酵到最后,已然是引发了一场大思考。

    ——官员,真的应该贪污腐败吗?

    天下人——至少朝堂中央,亦或是天子,真就应该放任官员以公谋私,损人利己吗?

    对于后世人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

    贪污腐败,对一个国家、对一个政权,乃至对一个文明的伤害,也同样不必赘述。

    问题的关键,也就在这里了。

    ——原本,大家都是遵循着本能,仿佛‘饿了就该吃饭’‘渴了就该喝水’般,下意识认同‘官员就该捞钱’的观念。

    而此次奴籍案所引发的思考,则直指官僚体系,与政权、文明之间的核心冲突。

    即:官僚作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天然就会或多或少的,获取统治阶级的部分权利。

    这部分权利,本该帮助官僚阶级,更好的成为统治工具。

    但官僚阶级除了‘官僚’这个身份标签,也同样是整个社会的一份子。

    这使得他们,也有着七情六欲。

    于是,官僚掌握的权利,就被用到了谋求私利之上。

    ——统治阶级当然希望自己给的权利,全都被用于‘公事’。

    而官僚群体,也同样希望自己的权利,能全都用于为自己牟利。

    二者的矛盾算不上尖锐,却是极难调和。

    于是,你进我退,你退我进。

    ——统治阶级不管,官僚们就放浪形骸,大肆谋私。

    毕竟不捞白不捞。

    ——统治阶级强势,官僚就怂一点、乖一点,收敛一点。

    毕竟板子打下来,可是很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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