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方病骸VS春蚕吐丝1(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十年灯》的男主,原本的身份,就是一个厨子啊!经历了一番江湖的血雨腥风,最后带着他的夫人古雪,离开唐门大宅,又回去当厨子了。厨子,原该配饭匣嘛!”

    苏椰恍然大悟,道了句:“我明白了。”

    男主谢小倜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做(或许,用“装”更合适?)一个武林盟主,她竟然忽略了谢小倜原本的真实身份。

    嗯,厨子配饭匣,相当贴切。

    接着,小vi开始正经干活了。

    一个亮屏,在苏椰的面前划开,她看到了饭匣内部的布置??

    最上层,是一个浅浅的屉,摆放筷子、勺子、干碟;

    第二层,是一大盘芋艿和糯米粉为主料的拔丝甜菜,缀以松子、腰果、核桃、杏仁、瓜子仁,能想象得到,夹一筷子,会扯出多么诱人的金丝来,正是谢小倜的拿手好菜“春蚕吐丝”;

    最底层,是几个软蓬蓬的白面馒头……

    …………………………………

    醒脑了以后的苏椰,灵了很多,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会选“春蚕吐丝”。

    唐代大诗人李商隐的诗里,有一名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原意指思念久别的心上人,爱意绵绵,泪儿连连。后来么,从情爱层面跳了出来,用来歌颂甘于奉献的伟大精神,多在教师节出现。

    这种精神,是属于《江湖夜雨十年灯》的主人公谢小倜的。

    也是属于方病骸本人的。

    ***

    这部小说,开始于一家名为天香居的酒楼。

    谢小倜的长相,谈不上多么英俊帅气,只能说是清俊讨喜,生了一双可爱无敌的小鹿眼,尤其讨长辈的喜欢。

    他的性格呢,比较随和。

    跟酒楼里的所有人,都处的特别好,身为一个主厨,除了烧菜,其他人有什么事找他帮忙,他能帮就帮。

    他的字典里,仿佛就没有“拒绝”两个字。

    一日,有一风尘仆仆的老者,带着一个负剑少年和两个妙色少女,来到天香居,要了一间巳字号包房,点了几道菜。

    跑堂小登子的奶奶,昨夜里突发热疹。

    他走了十几公里的路,连拍了几家医馆的门,才求来一个被吵醒的郎中,去他家中给奶奶看病。

    第二天当班,简直困成了狗。

    谢小倜不忍,叫他躲柴房里睡一会儿,自己烧完了菜,再送到食客饭桌上,也是一样的。

    当谢小倜端着一盘烧好的春蚕吐丝,进了巳字号包房时,四个正在你一言、我一语焦虑不已的人,突然就不说话了。

    他没当回事儿,想着人家兴许在说秘密呢。

    他得有点眼色,搁下了菜,赶紧撤。

    正当他转身欲离开之际,老者的袖中,飞出了一记毒针,把他毒晕了。

    ***

    他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醒来。

    一睁眼,就感受到了一床又薄又暖的金丝蚕被,接着,看到了一间又亮又阔,布置奢华的屋子。

    他从小是个跟着爷爷长大的苦孩子,乐天知命。

    在天香居一年的工钱,都买不起这间屋子里的一只茶碗。

    他正懵着呢,暗算他的老者现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不停地给他磕头,把他吓坏了,慌忙跪下,两人对磕了起来。

    少年、少女们也进屋,才结束了这场闹剧。

    原来,这里就是传闻中的蜀中唐门。

    老者是唐门大宅的管家,名唤唐廉。

    现如今,唐门的家主唐振侠,即武林盟主。

    唐振侠的武功当世无双,除了家传暗器,另有一手快如霹雳,又收放自如的回旋刀,天下无人能敌。

    谁不服,他就打服谁。

    少年名叫唐思尧,是唐振侠的随从。

    少女名叫白萼、红蕊,是唐振侠的贴身丫鬟。

    平时,四个人都跟在唐振侠的身边,除了他去跟他的情妇幽会,需要独处。

    就在三天前,唐振侠约了洞庭湖的白仙子,在湖畔小楼小聚。

    四个人便等在客栈里。

    一般来讲,唐振侠不会在情妇处,呆到丑时。

    但那一晚,给唐振侠留门的唐思尧,一直没有等到主人的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