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希格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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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天不懂建筑,也对建筑没兴趣。建筑只是遮风挡雨,存放香烟,养狗熊的地方,哪有那么多讲究。可是偏偏他知道哥特。在队里时出过一个大案子,凶手把**现场搞的一点人气没有,还自称艺术家。当时胡天刚到队里,为了站稳脚跟只能研究起哥特。

    “哥特”这个词的含义非常丰富,跨越了历史、艺术、文学、建筑、音乐和时尚等多个领域。它的核心内涵往往与神秘、黑暗、浪漫、忧郁、崇高甚至恐怖相关联。

    最初指的是一个古老的日耳曼民族,东哥特人和西哥特人。他们在罗马帝国晚期和欧洲中世纪早期扮演了重要角色,最著名的事件是公元410年洗劫了罗马城。

    哥特式建筑是“哥特”一词最经典、最持久的含义之一。哥特式建筑以其宏伟、崇高、神秘和复杂的光影效果而闻名。胡天就是凭借这些抓到了建筑师凶手,一个把**当作艺术的变态。

    现在看前面的建筑确实有当年建筑师的风格,尖拱、肋架拱顶、飞扶壁、大面积的玫瑰彩色玻璃窗,还有过分追求垂直感和高度。这些都是当年那名变态的特征,刘霜一眼就认了出来。

    刘霜从看到建筑越过胡天,紧跟在元贞后面,速度接近跑。这也难怪,她找了哥哥六年终于找到哥哥住的房子能不激动吗?她跑着跑着,不知道是不是跑急了,差点没摔倒。胡天一直关心她的身体状况,被吓一跳,赶紧跑过去。

    “我这又有一口箱子,差点没被绊倒。”刘霜说。

    “我这也有。”菜花也叫道。

    “还有我,我这也有。这些是什么东西?”雨果显然没听懂元贞的话。

    胡天放眼望去,整片草地上全是箱子,少说也得有三百个,他不由头皮发麻,仿佛看到了血淋淋的施刑场景,杀了成百上千的人才能做成这么多箱子。这座山谷非常小,前面的欧式建筑已经占了近三分之一面积,其余的地方也没有住人的痕迹,真不知道杀死的这些人是从哪来的,总不会从外面抓来的吧?**的刽子手又是谁?是刘置还是永恒之光?

    一个个疑问充斥胡天的大脑,他解释不了山谷里曾经发生了什么事。

    “走,我们去房子里看看。”胡天对仍愣在现场的众人说。

    元贞对着箱子念了一段经文,又朝着房子走去。距离房子越来越近,胡天感觉不到房子里有任何生活的气息。房子里面也没有人走出来。

    走过草地,他们进入一小片熏衣草花园里,熏衣草紫色的花开的正盛。也是由于没人打理,薰衣草花园里杂草丛生,胡天在杂草间能勉强分辨出中间的石头小径,石头棱角非常多,都已经磨平了。可见这条路有很多人踩踏过。

    小径长二十米,胡天很快到了房子门前。一扇榆木大门,中间镶嵌着彩色玻璃,铜制的门把手也很光滑,反射着阳光。

    元贞压下门把手,门关没有上锁,拉开门胡天看到一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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