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地铁偷拍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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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一支笔,在纸上画了个简单的示意图。“把你的一审材料都拿出来,我要看看那个法官到底是怎么想的。”
何君连忙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大摞材料,有些紧张地摆在桌上。
“这是起诉状,这是证据清单,这是庭审笔录,还有…”他翻找着,“这是判决书原件。”
林默拿起判决书,快速翻到关键部分。
“本院认为,原告何君虽主张其在地铁车厢内蹲坐系因脚部不适,但其行为确实具有引起他人误解的客观可能性…”
看到这里,林默的眉毛挑了挑。
“客观可能性?”他抬头看向何君,“你的律师没有对这个表述提出异议?”
“提了,但是法官说这是她的自由裁量权。”何君苦笑,“我的律师当时就傻了,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判的。”
林默继续往下看。
“…被告王雅作为女性,在公共场所遭遇疑似偷拍行为时,其采取的应对措施虽有不当之处,但情有可原。而原告何君的行为,无论主观动机如何,客观上确实给被告造成了心理恐慌…”
“心理恐慌?”林默差点笑出声,“这个王雅在法庭上表演了?”
“表演得特别到位。”何君咬牙,“她在法庭上哭得梨花带雨,说自己因为这件事得了抑郁症,每天晚上都做噩梦,不敢坐地铁。”
“还有呢?”
“她说她是单身女性,在这个城市打拼很不容易,遇到这种事情让她对男性产生了恐惧,严重影响了她的工作和生活。”
林默翻到判决书的最后部分。
“…综上所述,本院认定被告王雅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及文字内容,虽有不当之处,但系基于自身遭遇的真实反应,不构成对原告的恶意诽谤。原告何君要求被告删除相关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林默合上判决书,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突然笑了。
“何先生,你知道这个判决最精彩的地方在哪里吗?”
何君摇头,一脸茫然。
“它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法理逻辑。”林默站起身,走到白板前,拿起马克笔开始画图。
“按照这个逻辑,只要你的行为'具有引起他人误解的客观可能性',那么别人对你的误解就是合理的。”
他在白板上写下几个关键词:客观可能性、心理恐慌、真实反应。
“换句话说,只要我觉得你可能会伤害我,那么我对你进行的任何反击都是正当的。”
何君听得云里雾里,“林律师,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这个判决书可以写进法学院的教科书里。”林默转身面对何君,“作为反面教材。”
他重新坐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你的律师水平怎么样?”
“应该还可以吧,他说自己执业十年了,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子。”何君有些不确定,“但是这次,他也说没见过这么判的。”
“他的辩护策略有问题。”林默放下茶杯,“他只是在证明你没有偷拍,但没有证明王雅的行为构成诽谤。”
“这不是一回事吗?”
“当然不是。”林默摇头,“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不仅仅是内容虚假,还要有恶意传播的故意。你的律师没有从这个角度去攻击。”
何君若有所思地点头,“那现在怎么办?还有救吗?”
“当然有救。”林默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而且不只是有救,我还要让这个王雅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法律。”
他拿起何君的手机,“把你保存的所有证据都给我看看。”
何君连忙解锁手机,打开一个文件夹。
“这里面有监控录像的截图,还有她发布的所有视频和文字内容的截图。”
林默仔细翻看着这些证据,眼神越来越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