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现场视频呈上!公诉人:反对!法官:反对无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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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陈述完毕。”

    七年。

    这两个字,让旁听席上的李航妻子徐佳身体猛地一颤,几乎要从座位上滑下去。

    法庭内一片死寂。

    审判长的视线,转向了辩护席。

    “被告方,可以进行陈述。”

    韩清放在桌下的手,指节已经攥得发白。

    【来了。】

    【退无可退。】

    她身旁的林默,身体微微后靠,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像是在打着某种节拍。

    韩清站起身。

    那一刻,全国直播间里超过八百万的观众,无数的记者,法庭内的所有人,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

    她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的紧绷。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人李航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罪,甚至不构成任何犯罪。”

    一句话,让公诉席上的检方律师眉头瞬间锁紧。

    “理由如下。”

    韩清的声音逐渐平稳,越来越坚定。

    “第一,从主观上来看,被告人李航不存在任何杀人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其行为的唯一目的,是保护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妻子,这是最基本的人性,也是法律应当保护的底线。”

    她侧过身,指向证物。

    “那把致命的水果刀,并非我当事人所持有,而是从施暴者赵鹏手中奋力夺下!其主观意图,仅仅是夺刀自卫,终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他根本无法预见到会造成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

    “第二,被告人李航对造成被害人赵鹏死亡的结果,深表遗憾。但其行为性质,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而非检方所认定的‘防卫过当’。”

    “第三,对于检方提出的尸检报告,死者右手虎口、食指及中指内侧,发现多处轻微划伤,伤口边缘整齐,形态不一。这一点我方有其他结论,伤势为赵鹏自己所造成,符合‘抓握锋利刃部’所形成的特征”

    “第四,我方当事人妻子表示,死者赵鹏先行拿起水果刀,对我当事人造成生命威胁,我方当事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夺刀自卫。”

    韩清的语速开始加快,逻辑链条清晰而锐利。

    “我方认为,我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她顿了顿,目光直视审判长。

    “在妻子随时可能遭受凌辱的危急关头,法律还能苛求一个丈夫冷静地计算自己的防卫是否会‘过当’吗?难道要让他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再去寻求所谓的‘合法’补救吗?”

    这一连串的反问,掷地有声。

    检方律师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韩清没有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

    “综上所述,我方请求法庭,依法判处我当事人李航,无罪!”

    【轰!】

    无罪。

    这两个字从她口中说出,比林默在法院门口说的,冲击力强了十倍。

    整个法庭的气氛,凝固到了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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