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补充协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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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

    陈放刚起床,洗漱吃完早饭,刚进入琴房,准备去做《精忠报国》的小样,就接到了唐辰的电话。

    “唐哥,早啊。”

    “早啊,我把优化待遇的补充协议发给你,你今天看看,也请外部律师看一下。如果没问题,咱们周四来公司签协议。”

    “好啊。”

    陈放跟他又聊了几句后,挂掉电话,打开电脑,下载补充协议。

    陈放大致扫了一遍。

    主要内容就是三个方面。

    一是修改分成。他原本分成就很高,算一线明星里顶尖的水平,他六公司四。这次增加了阶梯式分成,超过两个亿的部分,他拿65%。

    这个数据算很不错了,要想达到七比三,基本得自己是资本。

    然后第二个是IP影视化方面。

    上周,唐辰私下问过他《鬼吹灯》影视化的事情,他表示愿意和公司合作开发,所以今天就出现了这条信息。

    针对《鬼吹灯》,他保留版权,只卖影视改编权。除了基础的影视改编授权费,还有拥有基于电视剧爆出效果的后端收益,分得5%的平台采购总价,比市场常见的0.5-3%要高一点。另外,广告、衍生品收益给他比市场偏高一点的待遇。

    对于他来讲,调整的数值不算大钱。

    他最满意的是,明文规定,他拥有改编否决权。也就是说,在影视改编过程中,他对剧本、人物设定、情节走向等关键内容,拥有一票否决权。

    后续,如果合作其他作品,像《跳特》之类的,也会拥有改编否决权。但具体收益的话,则要逐个商议了。

    第三个是资源。这条就杂得多了,涉及代言、电影、演唱会资源等等。大致看了一遍,公司给出的差不多是准天后准天王级别的资源。

    整体上来讲,就是钱+资源倾斜。再加上给高出市场的待遇,来拿下《鬼吹灯》的影视改编权,并且保证以后有小说合作,也会给他保留改编否决权。

    整体条件不错。

    陈放看完,打电话找独立律师又看了一遍,确认没问题后,与律师约定,周四与他一道去签约。

    这倒不是他不信任公司,而是行业常规操作,以免事后纠纷。

    下午,陈放再次给唐辰打去电话,约好签协议的具体时间后,陈放聊到了春晚音乐的事情。

    “唐哥,我确认一下,电脑做的伴奏真的OK?”

    “OK的,上周太忙我没来得及跟你详细讲他们的审核逻辑。是这样的,这个阶段主要是审核,很多音乐会被要求修改歌词。MIDI编曲加上人声实录,保证人声清晰,编曲完整就好。再者,音乐过关后,还要根据现场情况设计舞台,伴奏乐器等也可能小幅度调整,所以现在完成度太高,反而令节目组感觉束手束脚。”

    “好,那我今天录完,明天过去给你。”

    “行,你回来在家憋了两三天了吧?要不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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