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告一段落,大婚!(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二月十三日,司法院又推出一部重磅法律——《国民安全保障法》。

    这部法律把几类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罪行,比如人口拐卖、放高利贷、强暴这些,统统划定为“大罪”。

    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犯了这些大罪的人,都得进劳改营赎罪。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威胁到别人的人身安全,劳改营就是最终归宿。

    其实吧,张元初心里头也不是没想过更狠的招。

    像对待这些罪犯,他恨不得直接抓起来枪毙了事。

    但这念头也就是想想,他不能真这么干。

    倒不是同情那些混账东西,他主要是怕受害人遭更大的殃。

    你琢磨琢磨,要是处罚重到极点,比如动不动就死刑。

    那罪犯被警察堵住的时候,知道自己横竖都是个死,跑又跑不掉...他会怎么干?“反正活不成了,拉个垫背的!”。

    受害人可不就危险了?这法律定得严,但也没往死里逼,说到底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命。

    当然,实际操作里头还有些不成文的“地下规矩”。

    比如抢劫罪,法律条文上写的是“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具体判多少年,那得看法官怎么裁量。

    但实际上呢?法官们下手都挺重,普遍判个十几年,十五年往上走是常态。

    这也是他们内部的一个默契,或者说,是当年张元初随口定下的调子:对这些大罪,必须零容忍,必须重判!

    不过对外宣传上,不能显得太严酷,得强调“保障受害人安全”这个初衷。

    法律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得看执行。

    这不,全国各地的警察局都接到了宁京警察部的电报。

    从二月十一日开始,全国所有娱乐场所都被勒令到警察局备案。

    所有从事风尘行业的女子,都被强制带到局里问话、登记。

    要是被拐卖来的?军队亲自护送回家!要是被高利贷或者其他原因逼下海的?找到根源,解决问题,把人从火坑里捞出来!

    只有那些自己心甘情愿留下的,才会被放回去。

    这期间,大批娱乐场所的老板也被抓了。

    光是“买卖人口”这一条罪,就够他们喝一壶的。

    .......

    婚姻是什么?对男人来说,这可是人生头等大事,是成熟的里程碑。

    老话说成家立业,把成家排在立业前头,道理就在这儿。

    娶个好媳妇儿,那可是事业上的好帮手,能让你的路走得更顺当。

    古人解释婚姻二字也讲究:“婚”是黄昏时分行礼,“姻”是女子因丈夫而成家。

    时光荏苒,一晃就到了二月二十六日。

    元宵节的热闹劲儿刚过,今天对宁京、乃至整个天朝来说,都是个大喜的日子!

    三军统帅张元初,要成亲了!

    他的新娘,自然是魔都钱家的大小姐钱诗瑶。

    不过今天钱家更是双喜临门,因为他们要同时嫁出两位姑娘:钱诗瑶和她的堂姐钱沈靖。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