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抚养权官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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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越带上校长室的门,准备回公司。

    不远处的走廊上,教导主任偷偷摸摸的站在墙角。

    看到项越,他立马朝项越勾了勾手。

    “我?”项越指了指自己,满脸疑惑。

    这老头平时看见他们就跟见了瘟神似的,今天这是怎么了?还邀请上了。

    他慢悠悠晃过去,还没站稳就被主任一把拽到墙角。

    “项越。”教导主任探头看向四周,鬼鬼祟祟,“连虎没跟着你吧?”

    “在公司呢。”项越话音刚落,怀里就被塞了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

    项越:几个意思?送礼给学生?主任家有人想进洪星?

    脑补了几个答案后,项越低头看了下。

    好家伙,进口猫粮、逗猫棒、还有件迷你囚服?

    他抬头时表情都裂了:“主任您这是...家里有人想进洪星?”

    教导主任轻咳了两声,声音压得极低:“请转交给洪星001号囚犯,亲属探监物资。”

    “啥囚犯?我们可是正经公司!”项越差点跳起来,这老头诽谤上瘾了是吧?

    看到项越不解的表情,主任急得直跺脚:“豆豆啊!001号是豆豆啊!你们不会把它处决了吧?”

    项越挠头想了半天,什么豆豆?主任也是老了,都开始犯癔症了。

    主任开始红温,夺走他的豆豆,还装出这副模样,黑社会没一个好东西。

    他看了看项越的体型,又看了看自己的,算了,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他咬牙切齿补充道:“豆豆就是你们之前捡到的猫,抓伤光头那只。”

    “哦!连锅端啊!”项越恍然大悟,“原来它是您养的?”

    主任点头,然后僵住了:“什么端?”

    “连锅端,连虎给取的名。”项越掰着手指解释,“罪名是故意伤害洪星高层,判了无期。”

    主任脸色难看,从白到红再到青。

    他深吸一口气,从公文包里掏出本《刑法》,哗啦啦翻到第二百三十四条。

    “你看看!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豆豆那是正当防卫!”

    项越:你他妈是不是有病啊!

    看到项越的表情,主任自豪的昂起头。

    从豆豆被判那天起,他就买了刑法书,专攻故意伤害罪,他要给豆豆做无罪辩护!

    现在变成项越为难了,原来连锅端有主人,主人还没放弃它,怎么办?连虎的性格肯定不会放弃弟弟的。

    项越挠挠头:“但它确实把连虎胳膊挠了啊。”

    “那是你兄弟手欠!”主任气得眼镜都歪了,“连锅,呸!豆豆很乖的在草丛玩,是那光头打扰它的!”

    项越:“呃,主任,事实上连锅端它就是犯罪了,现在正在服刑,我会把东西给它送过去,您要是实在想它,每个月可以探监一次。”

    说完项越拎着袋子就要溜,又被主任拽住。

    主任往袋子里塞了张照片:“告诉豆豆,它最爱的鱼干我买好了,爸爸永远爱它!”

    照片上是只橘猫蹲在“优秀教师”奖杯上玩,主任在一旁笑着看它。

    项越拎着袋子回到公司。

    办公室里,连虎抱着猫,在看《今日说法》,孩子现在爱学习的很。

    连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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