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糊口啊,大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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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谁学的,油腔滑调!”

    雷神瞪了苏超一眼,就知道这小子没那么老实。

    真正的老实人根本不敢直面看她。

    “姐,你不是认识挺多人吗,你帮忙问问有没有歌厅要驻唱歌手。”

    小红帽平时也能接触到不少所谓的音乐人,他们也会在店里弹所谓的原创曲目,奈何大部分都不堪入耳。

    有的只是各种怀才不遇的抱怨。

    看看这个叫苏超的!

    长得帅气质好,心态还积极向上。

    “我可不认识什么歌厅的人,开歌厅的能有什么好人,”雷神又转头继续和苏超说道:“要是没有歌厅要你呢?”

    “我有手有脚,一个月五百块钱还是能赚到的,大不了我白天去帮人家搬货,晚上去刷盘子,去地下通道唱歌也能赚到一些……”

    苏超故意说得很可怜。

    搬货……刷盘子……地下歌手……

    小红帽的眼睛都湿润了,她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少在我面前装可怜,我不吃这一套,”雷神也蹙起眉头:“我只能说,酒吧驻唱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和愉快,你如果真的想去,可以去卡萨布兰卡试试?”

    “卡萨布兰卡?公主坟的那个?”

    苏超眼睛一亮,吕布经常去打工的歌厅主要就是卡萨布兰卡以及和平house。

    他是临时工,按照小时算钱。

    “对,这家歌厅稍微文艺一点,比较符合你的音乐风格。”雷神似乎有些懊悔,又补充说道:“不要说是我介绍你去的,你死在里头也不关我的事。”

    “懂,我懂!”

    苏超原计划是和吕布一起做局。

    这其实是不得已的方案,里头的变数实在太多了。

    比如经理根本不信一个小保安的话。

    他根本就懒得去看一个流浪歌手的表演。

    哪怕这个流浪歌手就在歌厅附近。

    再比如经理去现场看了苏超的弹唱,但他本身是个草包,根本get不到苏超的牛逼之处。

    这条路走不通的话,苏超也只能硬着头皮去主动推销自己。

    现在有人帮忙,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像她们这样开乐器店的,和歌厅有关系完全有可能。

    至于说不要说是雷神介绍的。

    这不跟菩提老祖和猴子说的话类似吗?

    说什么报答之恩!

    日后你惹出祸来,不把为师说出来就行了。

    “能不能赚到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你走吧,我要关门了。”

    雷神看着苏超的笑容只觉得刺眼。

    就不该管这破事。

    “咳咳,你们帮了我这样的大忙,我还没知道两位的名字。”

    去面试的时候如果要拉大旗作虎皮,那至少得知道自己打的是谁的旗号。

    光是知道“小林乐器行”可不行。

    “我叫林知晴,我姐叫林知梦……你可以叫我晴晴,叫我姐梦梦姐。”

    小红帽在边上抢答。

    “梦梦姐……”

    苏超老老实实的叫姐。

    他虽然上辈子活到了三十多。

    奈何他现在嫩啊。

    “林知晴,你要是再叽叽歪歪,你就给我进屋去,作业写完了吗,你还想不想考大学了!”

    雷神林知梦有些恼怒。

    她以前怀疑自家妹妹脑子里全都是浆糊,现在她开始反思,可能连浆糊也没有。

    “梦梦姐,你别骂她,咱们要签分期付款的协议,早晚都会知道名字的。”

    晴儿,有个这么凶的姐姐,你一定很累吧,我能理解你。

    你姐平时不会真的揍你吧。

    不像我,我只会心疼……

    “你等一会,我来写合同,五千块钱分十期,以创作歌曲的版权收益做抵押,违约的话……”

    林知梦一点也不客气。

    这个苏超太邪门了,快把她妹给迷成傻子了。

    “梦梦姐你随便写,违约的话我双倍赔偿。”

    在穷面前,一切的后果都不值一提。

    林知梦顿了顿,一边写一边问道:“你跟谁学的吉他?”

    “跟邻居家学的。”

    这都是上辈子的技能了,实在不好给出处,不过好在也不需要说的太仔细。

    “邻居家大姐姐……”

    叛逆少女是懂得地摊文学的,林知晴瞬间就想到了和邻居家大姐姐不得不说的事。

    林知梦瞪了妹妹一眼,继续对苏超说道:“你没事多练练,水平太业余了,简直不配用这么好的琴。”

    “那我能来姐你这边学一学吗,以后等我赚到钱了请你吃饭。”

    什么叫蹬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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