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诛心才更有意思求订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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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现在没有,不过我打算学一学。”

    曹健已经拍了两部电影,剧本该怎么写,大概知道一点,如果好好研究一下,复制几部经典电影还是没问题的。

    “你的想法还挺多,不过你连小说都能写,写剧本应该问题不大。”

    梅燕芳想了想,道:“现在香港电影虽然很兴旺,可这个行业被一些大佬把控,想要投资,要带他们一起玩才行,要懂得有钱一起赚的道理。”

    “我懂。”

    曹健没想过吃独食,自己现在也没那个实力。

    李莲杰比自己来的早,和嘉禾闹掰后,经纪人都被人打死。

    自己要搞电影,必须要带上其他人。

    不过,要是在米国搞一个影视公司,那应该就没关系了?

    现在好多香港演员,都是以打进好莱坞为目标的。

    见曹健明白这些道理,梅燕芳说道:“你懂得就好,等你写出好剧本,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帮你。”

    “有梅姐真好。”

    “鹅鹅鹅,你啊,说话就是讨人喜欢。”

    两人虽然是闺蜜,但开玩笑的时候,气氛还是有些暧昧。

    不过,这种感觉,两人都挺喜欢。

    “对了阿健,那个倪振好像在出售《YES!》杂志,你有没有想法买过来?”

    “出售杂志?他难道要跑路?”

    曹健没想到自己去国外度假,倪振竟然连杂志社都想卖掉?

    可想想也能理解,都太监了,还搞什么杂志?

    完全没卵用啊。

    梅燕芳点头道:“很有可能,现在他都成了香港的笑柄,不走以后怎么见人?”

    “我考虑一下,估计价格会比较贵。”

    曹健还真有点动心。

    虽然已经有《男人帮》,不过这个杂志的群体是男人。

    《YES!》面对的是年轻人,而且主要以女性为主,收过来刚好是一个补充。

    “真你要收购的话,钱不够我可以帮你的。”

    “行,我让人打听一下。”

    “一会吃完饭,我们去你杂志社,给你当模特拍封面。”

    “好啊。”

    两人吃完饭,一起前往曹健的公司。

    路上,曹健忽然道:“梅姐,香港的明星,既然经常受到一些**的影响,要不成立一个香港艺人协会,你觉得怎么样?”

    “艺人协会?你想出来的?”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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