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非池中之物(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其他剧我打算拍武侠,就《神雕》、《天龙》和《鹿鼎记》这三部。”

    这三部TVB剧,是曹健最喜欢,也是看过很多次的剧,更是内地70、80、90三代人的回忆。

    当然,曹健还有别的原因,就是这三部剧,美女很多。

    自己身边的林欣如、陈虹、李晓冉,甚至张柏之,都能有机会参演。

    “武侠?”

    邵一夫看着曹健,这个年轻人,这么喜欢武侠?

    很快,他想起曹健写的那部叫《寻秦记》的小说,便道:“那我也有个要求,你答应的话,我们就尝试合作。”

    “您说。”

    “你的那本《寻秦记》版权,TVB打算卖下来。”

    “我认为还是合作拍摄拍更好。”

    按照曹健本来的打算,《寻秦记》是要和台省的台视合拍的。

    既然TVB喜欢,那自己在这里拍也可以。

    至于台视,还有《小李飞刀》、《风云》什么的,都可以合作。

    剧本,曹老板根本不缺。

    “好。”

    邵一夫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点头答应,其实心里非常满意。

    算上《陀枪师姐》、《寻秦记》,以及三部武侠片,刚好五部剧。

    主要,只要一部收视率不佳,都能套牢这个年轻人八年。

    和你合作,还能节省一半成本。

    虽然要分走五成的收益,但只要这些剧的收视率都超过25%,自己怎么算都不亏。

    想到这里,满意中更是多了一些得意。

    曹健当然也满意。

    自己说的那些剧,让TVB肯定没少赚。

    现在能分走五成,数字不会小。

    再说了,这几年,香港电影已经渐渐式微,电视剧也是最后的疯狂。

    等这些剧拍完,再用几部火爆的电影捞几笔,名气和钱都有了,就该回内地了。

    既然达成协议,邵一夫拿出准备好的合同放在桌子上。

    “连合同都准备好了?”

    曹健不由瞧了一眼邵一夫,心里笑了笑。

    只是,合同只有《陀枪师姐》,不过很快,其他四部剧的合同也被秘书打印出来。

    “邵老先生,你可不能欺负我这个干弟弟。”

    在曹健仔细看合同的时候,梅燕芳还想再帮曹健一下。

    “我怎么会欺负年轻人,正是他的这份自信,我才愿意合作,这也是TVB破天荒第一次。”

    邵一夫随口笑着应付。

    不过,自己也不能算欺负,还觉得自己是爱才。

    签完合拍合同,邵一夫也亲切的道:“阿健,既然开始合作,那我给你一个项目经理的挂名,专门负责这五部剧的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