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莫言:痛,太痛了,我都被痛到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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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被江文当众说的情绪,从当初的不忿,逐渐变成了屈辱.

    特别是得到了如今的成绩之后,那种感觉,就变得更加的旺盛。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也许我已将师傅超越,当我已经要将师傅超越的时候。

    他当初的贬谪对陆传来说,就会变成一种,愤怒的情绪。

    师傅,你看啊,更优秀的人,不就在这里吗?

    不就是我吗!

    那个泥腿子,他凭什么.

    “如果再让我遇到一次,我便会让他尝试一下,彻底的失败.”

    第七代的魁首,去欺负李轩,是否是一种小气了?陆传就询问着自己这个问题。

    但每次想起江文的评价,还有一些人对李轩,这个泥腿子的关注,而忽略自己这个‘魁首’,自己这个三代在这行业耕耘的贵族时,他就觉得不忿。

    自己这个,未来也许能够和张谋子马小刚站在一个层次的第七代导演。

    让所有人知道,谁是主角,谁是配角

    西北农村的大地。

    马老四说是和三哥合住,不过是一直充当免费的劳动力,勤勤恳恳被人使唤了大半辈子.

    现代的化妆技术就是厉害,李轩此时的脸上,爬满了老长的皱纹,被西北的风沙侵蚀出来的痕迹,在他的脸上,完全呈现的出来。

    但有些东西,是化妆呈现不出来的.那就是神态,那如尘烟隐没的神态,风沙就这么吹拂在李轩的脸上。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人都是素人的电影.

    此时,马老四在饭桌上,被赶了出来,他就蹲在驴子的旁边,吃着粗面馒头。

    眼见侄子就要结婚了,哥嫂嫌弃他是个累赘,便张罗着给他作媒,也好顺理成章的把他赶走。

    女人名叫贵英。

    和老四一样是个可怜人

    化妆让刘亦妃变得‘平凡’了不少,但还是难以掩盖她的丽质就算皮肤因为粗糙,但容貌还是绝美。

    在开始拍摄的时候,刘亦妃就不再想着让自己朝着【平凡】的感觉去.

    让原本以为刘亦妃没办法作出平凡感觉的余桦,看到了一种感觉.

    是——麻木。

    残疾的她被哥嫂嫌弃,残疾,小便失禁——最重要的是,丧失了生育能力,在这偏远农村里,失去生育能力的女人,就是绝对意义的边缘,绝对意义上的无价值的人.

    这两个人的家人都想抛掉累赘,光明正大的分家,将他们赶出家门,于是乎,就将这两个边缘的‘瘟神’,安排一场婚礼。

    在拍结婚照的时候,两人的脸上没有丝毫笑意。

    只有一种。

    尴尬。

    局促。

    不安。

    李轩还好。

    刘亦妃的演技——是怎么可以那么好的?

    至少,余桦就感觉到了。

    刘亦妃,也开始,渐入佳境了。

    和一开始,不同。

    此时。

    才发现,刘亦妃的眼神变得浑浊,便得有黄斑这不是化妆,也不是演出来的。

    看着盯着太阳的刘亦妃,余桦就有些震惊。

    “这也太拼了吧。”

    总是流传,刘亦妃有着绝强的家世,在娱乐圈里非常的优越,就是一个含着金汤匙进入这圈子的人,出道便能拥有别人绝对无法拥有的资源。

    对她的了解就更像是偶像派。

    但如今,刘亦妃在这里的表现。

    似乎,就不像一个家世优渥的大小姐。

    她,好拼。

    是为了什么?

    此时的刘亦妃,就坐在黄土地上,看着远方的土坡坡

    就这么看着高悬的太阳。

    盯着烈日,把眼白看出了黄斑来。

    很刺眼。

    但为了演好这个角色,至少,‘形象’上肯定是不能落下的吧。

    如果,我的代入感和演技没办法去达成效果,那就用一些外在的东西,让自己更像吧。

    此时,贵英看着马老四。

    看着李轩。

    我曾羡慕高媛媛总是明白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时候会厌恶,憎恨自己的迷惘,和她比起来,我不过是更加漂亮,更加有名,家境更加好,更有资源而已——其他的东西,自己确实不如她许多。

    一个人,如果只会随波逐流,那不过是空洞的木偶罢。

    我喜欢高媛媛。

    我很喜欢

    此时,刘亦妃看着李轩,那已经‘隐入尘烟’的李轩。

    想要,追逐,追上他的脚步

    自己,是‘追逐者’。

    “你会帮我的吧,贵英。”

    带着驴子净身出户的马老四,就和贵英安居的地方,都是村子里废弃的房子。

    这一场婚姻,不过是两家人,将两个被嫌弃的东西,丢出来的一次举措而已。

    在炕上的时候。

    新婚之夜。

    老四睡去,贵英却低着头。

    她又一次尿了裤子,害怕被嫌弃的她只能尴尬窘迫的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老四见状,也一声不吭的出门捡了些木炭回来,升起炉子,贵英便坐在火炉旁睡了一夜。

    第二天。

    老四带着贵英来到父母的坟前,告诉二老。

    自己成家嘞.

    两人坐在黄土坡上。

    另一个问题,困扰着他们,身无分文的他们,连吃饭都城了问题.老四默默的将贡品递给了贵英。

    贵英扭扭捏捏的不接。

    老四说道。

    “后人不吃,先人不得~”

    地道的甘宿老农的口音。

    太阳下,啃着硬邦邦的贡品,贵英的心却变得有些柔软。

    这个构图。

    烈日下,黄土上,一对‘被遗忘者’的新婚夫妇,他们啃着贡品迷惘,但又.温暖。

    苦,却暖的构图。

    “余桦,是不是你偷偷收的徒弟?”

    此时,旁边的莫言,就悄悄的在余桦的身边说道。

    莫言也来了,这一次就纯粹是为了取材,来到这甘宿,本来也就是抒发一下自己的人文情怀,结果也就来探班了。

    也就是顺便。

    来到片场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剧本,肯定是脱胎于《活着》的。

    那种感觉。

    就差不多,你跟我说原作是余桦写的,他都相信。

    “别说你看起来像,就连我看着也像,简直就像这个世界上另外一个我,写出的本子。”

    余桦就有一种复杂的喜悦。

    这感觉。

    就好像后继有人一样。

    那种幸福。

    并非是留下后代那么简单,并非原始本能的血脉流传,而是知识与精神的传递。

    余桦虽然快乐。

    但是对于剧组的其他人来说,就没那么好受了。

    村里的首富。

    就是在贫穷的山村,都有阶级之分。

    首富病了,需要输血,

    村长的儿子号召全村的人来献血,所有人都低下头,但是又敢怒不敢言,毕竟首富还欠了村里人工钱,谁又敢和他过不去呢?

    担当知道全村唯一符合血型的人是马老四,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是马老四不是我。

    如果说村民们是底层的话。

    然后马老四就是底层中的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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