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他貌似比我懂剧本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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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有一天。

    我父亲曾经的老大跟我说。

    让我去警队做卧底,他会把我的档案洗干净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为了老大。

    为了“义气”。

    我终于有一天能够走出这灰暗逼仄的庙街。

    但却不是我想要的方式。

    至少,不是现在的我想要的方式。

    对于这份改变,我感到了一丝排斥,也许是接下来我将以和前半生完全不同的生存之道去活着而感到恐惧。

    我在这腐烂的街道生存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这里的腐烂和臭味,你让我生存在阳光之下?

    只是我没有任何的选择权。

    老大说是怎么样,那就是怎么样的。

    “我对他的印象好了很多,不管怎么样,他愿意为了完成剧本而做的这些事情,我们怎么样都得看在眼里。”

    麦兆晖此时反而比较欣赏李轩的做法。

    对于这个大陆年轻人的好感+1。

    虽然,从他的角度来看,李轩确实更像是卖人情的平替,不过也正如同刘玮强说的一样,他也确实不是没有优势,外貌可塑性极强的他,就不用将角色的气质拘泥于痞子和混混感,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角色诠释的上限就比陈冠西要高只是,下限可能就低一些了。

    对于他这个编剧而言,也不知道这个角色除了痞子和混混感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表达?

    主要是作为编剧,塑造的着墨点就在于中年往后的刘建明,还有陈永仁身上。

    无论是少年的陈永仁还是刘建明都算是过渡阶段的事情吧。

    “行了,我们找他出来拍戏吧,拍戏这件事就不仅仅是纸上谈兵,光写小作文没有用,像人家余闻乐天天就盯着梁朝玮看,就是为了临摹陈永仁,我觉得他这样的努力才更有效果一些。”

    刘玮强觉得,跟随着前辈的感觉走,应该能对角色有更多的帮助。

    而余闻乐在模仿梁朝玮这方面,就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众所周知,梁朝玮的眼神,就是最锋利的刻刀,天生的天赋。

    那忧郁的眼神,不知道让多少女孩子湿了身心。

    余闻乐能模仿的三分相似,就已很有优势了。

    接下来就是正式拍戏的时候了,刘得华也特意过来,为年轻的自己打气。

    鼓励后辈的事情,他就最喜欢做了。

    特别是这个还是他内推而来的后辈。

    杀人魔他可以当。

    就是不知道刘建明能不能当。

    不过对于李轩的表现,他就也不那么担心,只要能将角色特点中的狠辣给展现出来,这个角色完成度就足够了。

    退一万步来,他照着孙果来演,这个角色也不会有大错,这也是他内推李轩来的原因之一,就是退一万步来说都不会翻车。

    这才是刘天王有恃无恐的地方。

    然后当几人看到李轩的时候,他就刚从化妆店里走出来。

    那一刻三人都愣住了。

    这人是谁?

    居然顶着和李轩同样的脸庞,但眼神气质,甚至微动作,习惯都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像一头狼。

    一头随时准备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吞骨吃肉的狼。

    完全没有半点。

    那个叫李轩的演员的影子。

    此时。

    他叫刘建明。

    庙街的混混。

    地痞,流氓。

    黑社会。

    “这就已经入戏了?”此时导演刘问我强还有些后知后觉,不说别的,就以从业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这种光速入戏的还是第一次见,以往也不是没有和一些香江的老戏骨合作过,一般而言,入戏就有一个过程.除非对这个角色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才能如此丝滑的进入角色之中。

    现在李轩就完全省略了这个过程。

    刚找到他的时候,就已经不是李轩了,而是刘建明。

    不对。

    他不是昨天才拿到剧本吗?

    这么快就能入戏?

    “五年前,屯门大兴村,没有皇后大酒楼旁边的停车档,开张大吉,我和兄弟们雄心壮志,谁知道开张半个月,平均一天被扫荡1.3次,一年内死了6个兄弟。”

    “算命的说,我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不过我不同意,我认为出来混的,是生是死都由自己决定,你们跟我的日子最短,身家最清白,路怎么走?让你们自己决定,好了,祝你们在警察部一帆风顺。”

    “干杯,各位长官。”

    黑老大韩琛,在关帝君的庙前,慷慨激昂的发表了一篇关于兄弟情义,关于社团义气的演讲,真就是个蛊惑人心。

    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我是为了社团的兄弟们,为了他们报仇,所以才让你们去做卧底的呀。

    才不是为了我的奔治,我的狮子山洋房,我的权利,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兄弟们啊!

    一镜到底,曾志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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