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圣械廷民法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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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户区公议就是像邻里纠纷、吵架斗嘴之类的事情,百户长什么的,提一罐牛奶上门调解调解得了。

    而像涉及到人身利益纠纷,例如欠债不还、遗产分配、打架斗殴等,便要上镇里的民事法庭。

    至于谋杀、抢劫、纵火等重罪与刑事犯罪,就是要到乡法院的刑事法庭提起公诉了。

    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歇利便明白过来三级法庭的用意。

    这倒不是霍恩为了圣械廷法学生故意创设岗位,而是要厘清轻重罪的界限。

    如以前的千河谷,或者说现在的帝国,尽管多次设立地方法庭,可真正愿意去打官司的人很少。

    仅有的官司,基本都是贵族间的继承和地权纠纷。

    平民为什么不去打官司呢?

    就是帝国法院对“罪”的定义不清晰。

    歇利望向仍旧呆愣的兄弟俩,从鹰脚湾哥俩的经历就能看出一二。

    二人曾经说过因为法院而破产,最终来到千河谷,但根本原因是战争混乱。

    直接原因却是1449年三月的公案,兄弟俩因为价钱问题和买家起了冲突。

    本来双方行会内部解决,可王国法庭为了筹集吉吉国王的战争经费,非要插一脚。

    这插一脚的结果就是,买家卖家都被关入大牢。

    这法庭把他们关了大牢,又不审。

    就这么关着,叫典狱长和守卫吃贿赂吃了个爽。

    双方的家财都快被耗尽了,鹰脚湾的王国法院这才想起来。

    至于他们给出的审判,居然是——

    兄弟俩帆与绳质量都不过关,属于诈骗。

    但买家压价太狠,还扬言打人,是恐吓。

    所以双方都要交罚金。

    罚金交给谁呢?当然是法庭了。

    可此时双方早就因为被抓到监狱关了三年而耗尽家财,哪还交的出罚金?

    那买家船主第二天就坐船去法兰了,兄弟俩只好隐姓埋名,逃离了鹰脚湾的家乡。

    这就能看出来,刑事案也关大牢,民事案也关大牢,夫妻不和也关大牢。

    在王国法院眼里,刑事案与民事案没有区别,都是罪!

    刑事案和民事案,依照一种规格,一种法庭来审理。

    那监狱里自然是人满为患,除了给法官与典狱长捞钱,没有任何用处。

    这就是为什么帝国人不喜欢打官司,往往是在行会内部解决,甚至宁愿决斗也不打官司。

    霍恩这法子中,刑事法庭与王国法庭类似,但民事法庭却是分离开。

    简单来说,就是民事法庭是不带监狱的,更无人身羁押的。

    顶多叫你准时来开庭,不来后果自负。

    虽然还是不免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情况,可好歹没了监狱,减少了轻罪犯与重罪犯一个待遇的情况。

    不仅如此,圣联还废除了鞭刑以外的所有肉刑,再也不搞刑为艺术了。

    当然,契卡除外。

    “圣孙,这你也想到了吗?”歇利遥遥看向圣械廷的方向。

    整个帝国不敢说所有王国法庭,可起码七成以上,都是鹰脚湾哥俩遇到的这种情况。

    大多数时候,只有自治城市的地方法庭能够有效且公平地打官司。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露菲尔惊讶于千河谷居然如此法治,并将其作为宣传名头宣传了四五年。

    那有人意识到要改吗?

    教廷上下,衮衮诸主教,无数英才学者都曾经意识到要改,提出过要改。

    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每年都有人说要改,三五百年了,谁真的改过不了?

    轮到圣联这,不用三五百年,三五年内,便解决了这个顽疾。

    尽管不敢说完美,却是比帝国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此刻,歇利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圣孙教皇手腕硬,还是圣联白纸好作画了。

    这边歇利还在这教怎,定体问,另一边却是听人在喊“船来了,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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