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3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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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直接回公寓,而是先去了一趟附近的市场。工作日且临近中午,市场人不算多,陶明安买好够吃几天的菜和肉,慢慢悠悠往公寓楼走。
在大学当地实习,她本来是打算住学校里的,但省城面积确实大,带教记者负责的区域又不和学校所在的区重合,陶明安不想在通勤路上浪费太多时间消耗精力,干脆在外面找了一间合适的公寓租下来。
这边的天气暖和,已经十二月份了树上叶子仍旧一片绿意,偶尔还能看见几只黑白色的鸟雀在枝头跳动。
如果换作是钩吾山,大概早已经白茫茫一大片了吧。
陶明安下意识笑了笑,反应过来后又轻轻呼出一口白气。
随之时间的推移,剧烈而短暂的怒火退去,她反而时常想起那两个月的生活,回忆起她与季槐的点点滴滴。
她必须承认,除了他们最后的那次争吵,季槐对她是很好很好的,好到了几乎是百依百顺的程度。哪怕就连最开始在钩吾之山上,她用食物哄骗他却被他觉察时,他的生气与后面他对白民的怒火相比,简直就像毛毛雨一样不痛不痒。
不仅仅因为他的好,还有他的天真,他的直率,他沉默却又可靠的动作,还有他泛红的耳垂,陶明安没有办法不想起他。她品尝到美味的食物时想起他,在湿冷的被窝里瑟瑟发抖时想起他,在黄昏中的鸟鸣声里想起他,在一个普通的白天或黑夜,在随机的一个瞬间,她总会想起他。
她越是想起他,她对他最后那次行为产生的怒火就越淡;她的怒火越淡,她越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选择那样做。
是因为抗拒离别,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依靠着野兽般的直觉,凭着“巢穴里的就是我的了”的观念,所以选择对她说“别想走”吗?
那他又为何如此抗拒离别,哪怕是在最开始他就已经知道她总会有离开的那一天?
是因为……因为她也对他很好,吗?
陶明安的脸开始一点点泛红,好吧,虽然这样的想法显得她既自恋又臭屁,但是,但是她真的想不到其它理由了。
季槐是很好很好的,他比她见过许多的人要好、要真诚,以至于最后他虽然做了她不认可的事情,她也会想念他。
她同样必须承认,她……也很喜欢他。
这种喜欢,并不是她喜欢逗他的喜欢,也不是单纯的对小动物一般的喜爱;她不能把它单纯归类为友谊或者亲情,这要更复杂得多,难言的部分也多。
然而多出来的那一份是什么,她突然却不愿意想了。
在这种思维朦胧、心绪未明的时候,她告诉自己多说无益,多想也无益,即使真相就在门背后,她也就这样松开了门把手。
毕竟,他们真的不会再相见了。
她呼出一口气,一捧温热的湿意拂过了脸庞很快就消散在冰凉的空气中。
陶明安推开公寓门,反手合上,放下随身物品,洗手,处理肉菜。
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总是要随意很多,做好午饭后她干脆就着锅吃了起来。
囫囵吃完洗完碗,她从背包里拿出手提电脑,将在发布会上就写好的初稿修改了一下发给了带教记者老师。
做完这一切,时间也才走到了下午两点钟,陶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