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0章 三管三不管,联络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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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问题任何一项,都朝廷无法承受的。



    一是中枢管不过来,哪怕是现在有日行六百里的商船,从北京到苏门答腊一万三千里也得二十来天。



    地方乱了朝廷不知道,朝廷命令地方也不执行。



    二是各省为了自己的发展互相扯皮、争夺资源,形成无序的竞争,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不说,各种资源更是搞得一团糟。



    三是中南半岛、新疆、马来半岛、吕宋等地这种新纳入疆域的,虽然目前看着还行,但没有人镇守,一定会出现一些小躁动,然后星火燎原。



    四是财政崩溃,海军要养、边防要养、新附之地要安抚、跨区域工程要修,没有大区的统筹,江南不肯出银子、没钱的边疆活不下去、收税混乱等等问题。



    这四个问题一出,最终就是分裂、内战,回到之前的小版图之中。



    归根到底,就是版图太大了,通信落后了。



    “你的想法呢?”



    “臣建议除京海大区外,其余七大区各设置一位。”



    范景文似乎是早已经下定决心,并解释道:“抛开京海大区外,其余的七个大区少则三个布政司,多则是四五个,



    如此大的范围,没有一位总负责的,容易出乱子。



    中枢这边的确是可以管,但距离太远,效率会大打折扣的。



    而且,各个大区内部的几个布政司也会因为资源、产业而争夺,这违背了我们划分大区内互补的初衷。



    至于说……说……割据的事儿,臣以为我们可以通过制度层面来降低这种可能性。”



    “制度层面?”



    崇祯手指轻轻的敲打着座椅的扶手:“详细说说。”



    “是!”



    范景文拱了拱手:“臣先说说总督的由来,大明开国时,总督是京官,属于中枢都察院的官员系统,



    是带着兵部尚书、侍郎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副都御史等中枢头衔到地方工作的。



    职权是因事而设,不是常设职务,事毕复命,或即停遣,



    但到了世宗(嘉靖)年间,边患、内乱加剧,总督的设置变得频繁且反复,于是宣大总督、三边总督、蓟辽总督变成了常设职务。



    这里重点说的是总督的核心职责,协调和军事,且侧重于协调指挥军事,钱、粮、军三者掌控一人之手,所以在外的总督都是封疆大吏,甚至是……土皇帝。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想搞事情,的确是能直接造反的。



    但臣说的制度层面降低这种可能性就是对总督的职责进行确定。



    八大区的总督新定义的是职责是总理和督查,而非之前的总理督办,这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新的总督的职责是三管三不管。



    一管大区内的各省之间的矛盾、灾害、工程、驿路、资源协调等等,二管境内官员是否勤政、贪腐、不作为,三管朝廷下达的政令的执行过程、结果等等进行监督;



    一不管军队指挥权,可以请求,但没法调动,二不管财政、税收、钱粮,



    三不管官员的任命,所有官员必须有中枢任命和调令。



    抛开职责外,总督的驻地也有讲究,不驻边镇、港口、财富重地。



    边镇等军队重地,驻守边镇就会天天和将领打交道,认识将领、数息士兵、插手防务,最后是兵认总督,不认朝廷。



    港口等于海贸中心,也等于钱袋子,关税、商人、船队、海外联系等等,里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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