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0 人多力量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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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看一个人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虽然单一一表现得“热情”、“大方”,“外向”、“开放”……

    不能这么形容。

    姐姐和弟弟开开玩笑,无伤大雅嘛。

    又不是女人需要裹小脚的封建时代。

    江辰当然懂什么是“人情世故”,所以不管人家挠他掌心还是给他使眼色什么的,他都根本没往心里去,果不其然,到了下午,人家就提出要回去,说是得去接孩子。

    居然还亲自接孩子。

    妥妥的“良母”没跑了。

    这要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年轻,刚刚好像对自己很有意思的姐姐转眼就利落的走人,还不得备受打击怀疑人生。

    所以千万不要以貌取人。

    一个人的内在与她的外在表现可能存在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

    所以也不要轻易与少妇认真。

    先甭管人家背后的老公拳头硬不硬,那都是后话,单是少妇本身,可能就把你玩的团团转。

    但江老板肯定不是小白,或者说,压根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人家应该也看出了他的伪装,留下来的十二字评价,可以说一举概括了他与兰佩之相处方式的真谛。

    重新梳理一下他和兰佩之一路走来吧。

    经历的种种,冥冥间是不是恰巧被这十二个字精准概括?

    难道说。

    真的和少妇姐姐的感慨一样,某人对世人不敢抬头看的血观音,真的从一开始就藏匿着不可告人的狼子野心?

    不对。

    那分明是是“工作”!

    在攻略任务完成的那一刻,就应该宣告结束了。

    就和演员一样。

    演戏是演戏,现实是现实,怎么可能因戏生情、或者入戏太深?

    噢。

    还别说。

    因为搭戏结缘甚至最后修成正果步入婚姻殿堂的例子在娱乐圈不是没有,并且还不少。

    扯远了。

    不管怎么说,起码现在某人和血观音一样,都是未婚,所以不用像单一一那样着急回去接孩子,徒步走下长城。

    不仅拖了国家生育率后腿,并且还不给缆车做经济贡献。

    “你和她认识多久了?”

    少了个能说会道的同行者,回程的途中难免有点枯燥,于是江辰没话找话。

    “她当时还没结婚。”

    啧。

    那确实有点久了。

    难怪如此仗义。

    能冒着与曹家交恶的风险站出来力挺。

    看来血观音的朋友圈,也不全是猛男嘛。

    “那你岂不是看着她结婚生子?”

    江辰若有所思,念道道:“真是一段深厚的友谊啊。”

    这句话听起来没什么,可是说给一个大龄未婚女青年,难免,存在含沙射影的嫌疑。

    某人似乎还觉得不够明显,继续道:“她说她的孩子都快上小学了?男孩女孩?”

    什么叫好了伤疤忘了疼。

    或者说真应了那句话。

    所有杀不死你的东西只会让你更加强大。

    其他人都是喊口号,可江辰向来是实践者,在海拔四百多米的位置疯狂摩擦。

    “你对她的私事这么关心,刚才可以跟她回去。”

    嫌疑只是嫌疑。

    在没有实质性证据下,兰佩之也没有正当理由发作,在尺度上的把控某人如今大为长进。

    “她应该会很欢迎,并且很热情的把你引见给她的丈夫。”

    一般男人,江老板还真不怵。

    可关键人家有枪啊。

    玩笑归玩笑。

    “锦瑟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冲动,恢复了理智,不会再针对金海。”

    言归正传。

    他今天来,肯定不是为了当电灯泡,或者多认识一位少妇姐姐。

    虽然这样的人脉,多多益善。

    这是说明雨过天晴了?

    下坡的兰佩之不由瞟了他一眼。

    还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这家伙每次冷不丁亮相,都会给自己带来“惊喜”,并且一次比一次更加刺激。

    或许是预料到对方心里的想法,江辰自然而然道:“我相信没有谁会冒着从长城摔下去的风险开玩笑。”

    嗯。

    这句话很有说服力。

    “怎么做到的。”

    兰佩之问。

    江辰回道:“我说过,相信我。”

    “……”

    确实V587。

    某人从来不爱自卖自夸,所以也没有就自己的神通广大去多做解释,只是道:“现在你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收购金海手里的股份了。”

    什么叫举一反三。

    他虽然是经济学科班出身,但东海大学的课堂上从来没有教过他“空手套白狼”。

    他促成施茜茜和兰佩之会面的时候,关于出让股份一事,买卖双方都不知情,而他随后去找曹锦瑟。说金海已经与兰佩之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其实事实上他是被扔出墙,兰佩之还压根没答应。

    借力打力,移花接木,隔山打牛……他找任何一方谈判的时候,没有把任何一方搞定,可结果到了最后,神仙碰到都得摇头的死结,竟然莫名其妙这么神奇的解开了。

    其实江老板比胡蝶更应该去缅底。

    他要是干诈骗,一定不会挨电棍蹲水牢,很大概率能成销冠。

    成功的人,换一个行业,其实也同样能够成功。

    “你答应了她什么条件。”兰佩之再度询问,化繁就简,直插要害。

    戏都唱到了这种程度,怎么可能说撤销就撤销,真当过家家?

    想都不用想,其中肯定存在非同小可的秘密交易。

    “其实我们都误会她了。”

    江辰莫名其妙道。

    “误会?”

    兰佩之显然不是传言中那么冷酷无情,没让某人唱独角戏。

    “嗯。”

    江辰点头,边步履稳健的往下走,边道:“从一开始,她其实并不是想针对谁。她只是为了还我一个人情而已。”

    “……”

    兰佩之估计有点跟不上节奏,沉默片刻,道:“什么人情?”

    “东瀛那次,我从东瀛政府手里接她出来,你也了解她,和你一样。不喜欢亏欠别人,所以她给我写了个便利签,让我随便写条件,她都答应,当作报答。”

    这又是什么小插画?

    “你不知道也正常,没有其他任何人知道。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一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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