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为了奶粉,我也许能成为赌圣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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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转过身,看着那群想打我又不敢动手,想冲上来又没钱进城的浪民,看着他们窘迫又愤怒的模样,一股前所未有的优越感直冲脑门。

    这就是花钱的感觉吗,也太爽了!

    “呜哇——”脖子上尖锐的啼哭声将我拽回现实。

    花钱的感觉是好,可剩下的六十五点,要怎么在这地下城里活下去?

    “大人!”王婆不甘心,指着我沙哑地嘶吼,“您听到了吗?这怪胎的袍子底下,还长着一个婴儿的脑袋!”

    “他会带来灾厄的!”

    我心里一紧,紧张地看向那个制服男人。

    男人甚至没再看我一眼,只是直视着王婆那群人,冷漠地重复道:“你们要进城吗?”

    六个字,让空气瞬间死寂。

    王婆的气焰顿时没了,她低下头,小声嘟囔:“我们……我们哪有五百点……”

    “不进城,就不要阻碍我们的贵宾。”男人冷冷地补充。

    “贵宾。”

    我喃喃自语。

    我不是怪胎,我是,贵宾。

    这两个字,对于那一刻的我来说,冲击力堪比一场地震,这两个字怎么听着就这么得劲,好爽。

    守门的男人才不管进城的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放一个人进去,他有五十点的提成。

    我回过头,对着那群把我追得上天无路的浪民,咧开大嘴,摆出一个十二岁少年所能做出的、最欠揍的鬼脸,还吐了吐舌头:“略略略——”

    我感觉我好幼稚,但身体不听我的。

    我欣赏着他们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直到心里的那股恶气出尽,才转身走进深邃的地下城。

    爽完了,该直面现实了。

    在我的记忆和贫瘠的教育里,地下城是有钱人才能进去的地方。

    有机会可以接触到公民老爷,要是漂亮的女孩,有机会被带回公民区,获得临时的公民身份,成功生育孩子后成为正式的公民。

    可惜,我是一个男孩。

    男子荒民要想加入公民户籍,得上交一整克负方晶。

    至于公民女找荒民男结婚?从未听说过。

    比安塔纳女子404年后,患上诅咒,一生只能生育一个,基于这个诅咒,她们对男方基因要求极为苛刻,要干净的,帅的,聪明的。

    很显然,这三条件跟荒民没一毛钱关系。

    地下城入口的通道阴冷狭长,走了约莫几十米,一扇沉重的金属门无声滑开,我被一股混杂着热风、香水、酒精和烤肉味的浪潮迎面拍中。

    “这是——”

    眼前的景象让没见过世面的我,当场惊愣在原地。

    我像只猴子一样跟着人群进动,抬头看向四周,这哪里是城,分明是一个建在巨大溶洞里的不夜之都,头顶是嶙峋的岩壁,将整个空间照得光怪陆离。

    无数霓虹招牌悬挂在用金属和岩石凿出的楼宇上,闪烁着刺眼的广告语。

    脖子上的婴儿隔着黑布看着绚烂的灯光,暂时忘记哭闹。

    我四处张望着,目光突然被前方一处高台吸引,一个男人背对着我,身形挺拔,穿着和我见过的任何荒民都不同的干净衣物。

    他的手腕上,一个环状物正发出柔和的电子光,和门口守卫的一模一样,是超算环,公民的标记。

    在他面前,站着一整排女人。

    她们穿着极少的布料,身体的大部分都裸露在外,皮肤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她们的表情各不相同,有的局促,有的羞涩,都在努力挤出讨好的笑容。

    那个公民男人像在菜市场挑拣货物,慢悠悠地从队伍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时不时伸手指点,评价着什么。

    我拼命想把眼睛挪开,这些女人的穿着实在少儿不宜,可我的身体不听话,眼睛更不听话,死死地钉在几个女人裸露的肚脐和胸口,一股陌生的燥热从我小腹升起。

    “好漂亮的女人.”

    原来公民区带走女孩,是这样带走的。

    就在我脑子乱成一锅粥,差点起*时,一阵刺耳的电子音响起,一个毫无感情的广播声回荡在整个溶洞上空:

    “决斗盘,开盘倒计时,十、九、八……”

    话音未落,我脚下的地面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

    前方不远处,一块巨大的圆形地块缓缓下沉,随即,一个直径超过二十米的巨大赌桌从地底升起,赌桌中央是一个暗金打造的轮盘,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符号,在灯光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

    “开了!开了!”

    “快快快!这次我一定要把本钱捞回来!”

    周围的人群瞬间沸腾,他们脸上挂着狂热和贪婪,疯了一样向那巨大的赌桌涌去。

    刚才还算宽敞的走道,立刻变得水泄不通,我被人群挤得东倒西歪,怀里那块价值六十五点的小石头被我死死攥在手心,不知不觉被人群挤到赌桌边缘。

    赌桌边镶嵌的宝石,亮得闪瞎人。

    钱在这里可以买到女人,也能在这里瞬间蒸发。

    我咽了口唾沫,感觉自己那点小小的优越感,连同那五百点入城费,都被这个巨大的暗金轮盘碾得粉碎。

    “轰——”的一声巨响,伴随着绚烂的礼炮彩带,一个女人从赌桌正上方的黑暗中,乘着一个发光的圆盘缓缓降下。

    她有一头亮绿色的长发,眼角画着夸张的紫色眼线,她稳稳落地,拿起一个话筒,对着沸腾的人群露出一个职业化的、极具感染力的笑容。

    “各位晚上好!”

    台下瞬间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吼叫和口哨声,气氛被瞬间点燃。

    “我是主持人,伊——”她故意拉长了声音,在场馆里回荡,“米——!”

    “喔——”

    “搞快点!”

    主持人伊米的出场实在太高调,我被吸去目光,我总觉得这名字在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只能移开目光,盯着赌盘。

    伊米享受着欢呼,高举双手压了压,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整个溶洞:“那么,让我们欢迎今晚的两位豪客!红色方,是我们的老常客,猎——魔!”

    一个满脸横肉、戴着金项圈的壮汉应声站起,得意地拍着胸脯,引来一片喝彩。

    “蓝色方,是我们的新秀,灵——花!”

    另一个方向,一个穿着体面礼服的优雅女人只是微微点头,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他的支持者则发出更加狂热的尖叫。

    双方坐定,面前都覆盖着三张看不清内容的卡片。

    伊米介绍完选手后,举起话筒大声吆喝:“下注开始,买定离手了!”

    “红色方!我押一千点!”

    “灵花必胜!两千!”

    “听我说,灵花这次又搞到一张稀有卡,这场稳赢!”

    众赌客纷纷下注,小的几百微克,大的几毫克,甚至几十毫克,一个挺着啤酒肚的男人将一枚闪亮的晶石丢进红色方区域。

    伊米立刻捕捉到,声音拔高八度:“一百毫克!这位先生第一轮就下注一百毫克!豪赌啊!”

    “一百毫克。”我愣住了,低声自喃。

    一百毫克,就是十万金点,十万,挥挥手就下了十万?!

    这些人动了动手指,就把我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赌在一场我根本看不懂的游戏上。

    “喂,小子,你玩不玩?不玩就让开位置。”身后传来一道不耐烦的喝声。

    我猛地一颤,哆嗦着拿出那块象征六十五金点的贝石,一瞬间,四周响起压抑不住的低笑声。

    “就这点?进来看热闹的?”

    “赶紧让开,别挡着爷发财的路。”

    伊米在台上听见骚动,用话筒敲了敲桌面:“哎哎哎——谁都不准在我的场子闹事啊,人家小兄弟占到这个位置,就是他的运气。”

    她朝我眨了眨眼,声音带着一丝调侃,“小兄弟,有钱就淡定押,多少都吃,没钱看戏也行,别耽误后面大哥下注就行。”

    “有……有。”我颤抖着应一声,手握着我仅有的65点,却不知该押在哪边。

    “快点!妈的,几十点在那想半天,想你妈呢!”身后那大汉又在催促,他明明可以伸长手下注,但就是要吼这一嗓子,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我被吼得又是一颤,拿着贝石的手下意识地往蓝色方区域移动。

    “呜哇——!”

    脖子上的婴儿突然又大哭起来,声音尖锐刺耳。

    出于某种哄孩子的本能,我连忙把手抽回,哭声戛然而止。

    我定了定神,又试探着将手移向红色方,刹那间,她又哭了。

    我又猛地抽回。

    “还有十秒!第一轮赔率最高啊喂,买定离手!”伊米的声音在催命。

    “十!”

    “九!”

    我犹豫着,手在红蓝两边来回移动,不管移向哪一边,她总会准时爆哭。

    “五!”

    “四!”

    情急之下,我的手移动到红蓝中间的平局区域,哭声再一次停下。

    我望着“平局”两个字,呼吸和心跳越来越快:“你”

    “三!”

    “二!”

    “一!”

    输了这一把,我们就会被扔出地下城,死在外面。

    “我,能信你吗。”

    我自言自语着,第一次跟她对话,她没有回答,只是吧唧嘴在我脖子旁呼气。

    在最后一秒,我把全部家产,那块价值六十五金点的贝石,推到平局区域。

    “要死就一起死吧!”

    她安静地贴着我的脖子,不再哭闹。

    “买定离手!”伊米高声吆喝,场内瞬间安静下来,“双方开卡!”

    红色方的猎魔和蓝色方的灵花隔着赌桌相视一笑,各自从面前的三张魔卡中,挑出一张缓缓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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