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鞭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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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死者逃出巷子的监控看了吗?”

    王超点点脑袋。

    他们都看过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么熟人,主动向内走去,随后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

    徐良反问。

    “不严重。”王超摇摇头。

    “凶手呢?”徐良又问。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

    “挺严重的。”他老实回答。

    “你看,问题这不就解开了?”

    徐良笑了笑。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绪。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么?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于第二种,‘利益’就更好解释了。

    如抢银行,又或是因财谋杀,这便是利益导致。

    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

    陈长春突然发现...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

    “我明白!”

    “这个我真明白,早说是杀人拿钱嘛,怎么还绕那么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兴奋开口。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终于听懂一句话了!

    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他再次小声尴尬道:

    “别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点点头。

    “胡说,我很聪明的!”

    王超大怒,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

    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

    陈长春却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这才回归正事。

    “可...还是不好查啊。”

    陈长春迟疑着。

    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难度终究极大,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时间,发觉还没到钟,便继续开口解释。

    “从刚才的推论来看,本案属于什么性质?”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所导致的激情杀人!”

    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

    “是的,长时间的情绪递增!”徐良点头。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

    但......

    说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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