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68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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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陈伟犯事,导致被仇杀?

    陈长春眸中闪烁,却并未解释这句话,开口道:

    “不知,先汇报查出的信息。”

    闻言。

    刘金也只能压下心中猜想,腹中打好草稿后,才开口缓缓说道:

    “陈伟,年龄23岁,学历初中,期间从高中退学。”

    “根据阶段化划分,警方将其人生划分成两段,第一段,为延黄小学,第27中中学的学生时期,又在17中上过一年学。”

    “第二段,为退学后至现在的人生经历......”

    很普通的人生。

    绝大多数人均是如此,无非上学与社会二者。

    只不过......

    “等下。”

    边听边看的陈长春忽的眉头一蹙,他抬头,打断刘金的话。

    “延黄小学?还有27中中学!?”

    刘金点点头。

    “延黄和27中...这两个学校不对吧。”

    陈长春迟疑着,十余年的刑警经验令他察觉到不对劲。

    “我记着延黄小学在洪福区乡下,27中则是在镇中。”

    “无论哪个,距离市区都有至少二十公里的距离!”

    “陈伟幼年在那上学!?”

    上学地点与居住地往往都脱不开关系,除掉高中,小学与初中学校离自身上学地点,往往也就几公里的地方。

    更别提二十公里了!

    小学不留校,你上学要一来一回四十公里?

    “还是说,陈伟幼年随爷奶在乡下生活?”

    陈长春看向刘金,眼神中带有询问。

    “确实在乡下,但并非跟随爷奶。”刘金摇摇头。

    这次不等对方问,他便将剩余话都说了出来。

    “陈伟之父陈建和其母朱虹,早年间也住在乡村,爷奶一辈早已死亡,陈伟与父母共同生活在老家。”

    “只是对方七年前搬出老家来到市中而已。”

    “也是同年,陈伟从校退学。”

    陈长春眉头皱的愈发紧张。

    如果这样来看,按照徐良所说,矛盾点便藏于这两段不同人生当中。

    前者乡下,后者城市。

    “陈建一家人所居住房屋,是租还是买?”

    “全款买的,不算装修估值大概在七十万。”

    “七十万,全款!?”

    陈长春有些错愕。

    七十万东国币,在2004年购买力实属硬实,在瀚海市能买个小别墅!

    更别说,对方是七年前,也就是1997年了。

    哪怕放在东国的首都上城,这年头也足够买下一间二百平大房间了。

    “哪来的钱?”陈长春眉头一挤。

    “陈建是村长。”

    刘金开口解释着。

    陈长春又道:“村长也不够,即便贪,也不够!”

    窥一角而知全貌。

    对方房子七十万全款,车子定然也不差,日常花销,以及死者陈伟身上的名牌,这不是一个村长能办到的。

    即便是贪,也得贪的很辛勤!

    毕竟,这是1997年的农村,还是现钱而非泡沫资产。

    “正规渠道来的。”

    刘金指了指文件上的信息,道:

    “1997年,上头规划出一块工业区,陈家村被涵盖在内,每家每户都被补偿一大笔钱!”

    “正是靠着这笔钱,陈建才在市中买了一间别墅,陈伟也不再上学。”

    拆迁后乍然暴富吗?

    如此,钱来源的问题倒是解决了。

    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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