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结案 自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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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源的案子必须尽快完善证据,尤其是李万良干涉司法、毁灭证据的部分,虽然他们父子已经落网,但法律程序也必须走完,要给受害者和社会一个清清楚楚的交代!”

    “是!”

    接下来市公安局立即对李宗源进行最后一次审讯。

    这次甚至连省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都专程赶来市局,全程参与记录。

    面对第二次审讯,李宗源也已然轻车熟路,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没有丝毫隐瞒,供认不讳。

    更是在省纪委监委的询问下,主动交代了家里贪污受贿的事实。

    甚至详细供述了自己亲眼见到有人提着烟酒光明正大上门行贿的具体场景,为审查李云山、李万良的工作提供了关键线索!

    最终,经过省纪委监委深入调查核实,李云山在职期间,长期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多次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为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隐蔽手段收受巨额财产高达上百亿,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性质极其恶劣!

    相较于李云山的贪婪,李万良的行事则更为隐蔽谨慎。

    他虽没有涉及贪污受贿,但却利用职务权利与李云山的影响力,多次非法干预司法程序、破坏政治生态,而所作所为皆是为了结交党派势力,扩张个人人脉,还多次包庇其继子李宗源犯下的累累罪行,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保护伞角色。

    随着李宗源涉案卷宗的最终完善,以及纪委监委对李家犯罪事实的层层深挖调查,这起裹挟着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高官家族腐败、权力非法干预司法的复杂案件,终于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最终,经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公开判决:

    被告人李云山,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包庇、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等罪行,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李万良,犯包庇、滥用职权、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而其他涉案腐败分子,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不等。

    而李宗源虽然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但法院认定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且逮捕审讯时毫无悔罪表现。

    最终,经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

    被告人李宗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苏妍,犯伪证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当天,市公安局门口的邮箱里突然收到一封感谢信,署名陈心婷。

    信中内容满是她的感激之余,字里行间还提及到自己孤身一人,无牵无挂的处境。

    巧的是,警方发现这封信时,正好是法院当庭宣判结束的那一刻。

    就在宣判结束的同一时间,陈心婷的身影忽然从法院大楼坠落,当场死亡。

    林乘风与夜轩等刑警立刻展开核查,经过反复确认现场痕迹与相关证据,最终得出结果:

    陈心婷,死于自杀身亡......

    至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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