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篇外:钱和情要分清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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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术法的修行建议拜师,而不是看书学?

    因为作者和读者之间,会存在着理解性的偏差。

    可能读者觉得是作者没讲清楚,但作者本人却觉得自己讲得很清楚。

    比如咱们下面这位友友就是这种情况。

    她说是我提倡大家“修自己”,“多做利他人的事”,“要找自己的原因,不应该想到是对方的问题”,然后被人“欺负”得窦儿窦儿的,不知道怎么“说服自己”。

    友友说,“继续帮助这样的人,我真的会有情绪”。

    让大家受着气也要去帮助别人?

    这是我的观点吗?

    呜呜……

    这就是前面说过的,“用我的原话,去攻击我要表达的意思。”

    第122章截图

    幸好我一直积极地跟大家互动。

    咱们能够及时地沟通上,还能给我留一个“狡辩”的机会,哈哈。

    说回上面这位友友的问题。

    “利他”,指的是心甘情愿的去帮助别人,是不求回报的。

    比如我看到有人很善良,我想要维护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善意,所以我愿意主动去帮助他,这与利益无关。

    如果事后别人愿意表达感谢,很好。

    如果对方没有给我们回报,也很好。

    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

    利他也不是指去帮助所有的人,不论好坏的那种。

    还要看对方值不值得帮,比如钟雨,我就不会掏心掏肺的“利他”。

    所以,不存在“继续帮助这样的人,我真的会有情绪”的情况。

    我不乐意的人,我是不会去帮他的。

    这个问题解释清楚了吧?

    利他,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而且并不是指所有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说,利他,金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

    如果利他之前,我们已经很清楚地想好了自己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回报,那就不能称之为“自然而然”了。

    就跟神通一样。

    我们修好自己,神通是自然而然的结果。

    而不是在修之前就先设定好了,我要获得这个结果那个结果。

    如果说帮领导做事,目标很明确就是想得到评优的好处,那这属于是交换。

    交换也没有问题,平等的交换是很合理的事情。

    我并没有提倡大家一定要无偿地付出。

    但如果是交易,一定要提前说清楚彼此的条件。

    不要出现那种他以为你是“心甘情愿地利他”,但你心里想的却是跟他做交易的这种情况。

    否则就会弄得大家都很难受。

    新书第35章讲过小娥的故事,她可以花上百块钱请大家吃饭,但是如果让她帮忙去餐厅捎饭,哪怕只捎个5毛钱的馒头,她也必须把钱要回去。

    她的观点是,“送是送、借是借,钱和情是一定要分清楚的。”

    我也很赞同这种观点。

    帮是帮、交易是交易,这两点一定要分清楚,不然会很内耗。

    利他说完了,咱接着说自修。

    自修的意思是,想一想自己在这件事情里,“我可以做什么,能让事情变得更好。”

    发生了你不愿意接受的结果,是因为你没有把“利他”和“交易”分清楚,这是自己可以修正的地方,这是自修。(自修≠自责)

    在第725章说过,“两个人的事儿没经营好,怎么可能全是一个人的责任呢?”

    所以,我说的自修,并不是指对方没有问题。

    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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