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水野忠邦那番惊世骇俗的“当场认爹”操作,不仅把林亚瑟和一众英**官给搞懵了,也让后续的“谈判”过程,变得异常丝滑和……诡异。

    整个谈判,根本就不像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外交博弈。

    那完全就像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在给自己那不成器的、犯了错的干儿子,立规矩。

    ……

    “复仇女王”号的会议室里。

    林亚瑟悠闲地靠在主位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茶,连正眼都懒得瞧跪坐在他对面、腰杆挺得笔直、态度谦卑得像个仆人的水野忠邦一样。

    他只是淡淡地,让翻译官居茨拉夫,将一份他早就拟好的文件,递了过去。

    “水野大人,是吧?”林亚瑟用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语调说道,“既然,你们这么有‘诚意’。那我们就敞开天窗说亮话。我这个人,不喜欢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白纸黑字,把规矩定下来,以后,大家都好办事。”

    “哈依!哈依!殿下您说的是!一切……一切都听您老的吩咐!”水野忠邦点头如捣蒜,双手接过那份文件,那姿态,仿佛接过的不是一份不平等条约,而是来自天照大神的圣旨。

    他展开文件,仔仔细细地阅读起来。

    这份由林亚瑟亲手炮制的、架空历史的《英日神奈川友好通商条约》,其内容的“友好”程度,足以让后世任何一个熟悉历史的人,都感到不寒而栗。

    第一条:关于港口开放与自由贸易。

    日本国,需即刻起,向大英帝国,永久开放下田、函馆、长崎、神户、横滨,共计五个主要港口。允许英国商船自由停泊、补给,并进行贸易。英国商人及其家属,有权在这五个港口城市内,自由居住、购买土地、设立商行。

    第二条:关于领事裁判权。

    所有在日之英国公民,无论其犯下何种罪行,日本国之司法机构,均无权对其进行审判。其所有法律**,皆需交由英国在日设立之领事法庭,依据大英帝国之法律,进行裁决。

    第三条:关于关税自**。

    日本国与大英帝国之间的一切进出口商品,其关税税率,不得由日方单方面决定。必须由英国领事,与日方官员,“共同协商”制定。且任何税率的变更,都必须得到英方的同意。

    第四条:关于最惠国待遇。

    日本国未来若与其他任何国家,签订任何通商条约。则条约中,任何优于本条约的条款,大英帝国将自动一体享有,无需另行谈判。

    第五条:关于军事合作与基地割让。

    为“保障”英日两国之友好贸易与航线安全。日本国需将横须贺港及其周边所有附属岛屿、土地,永久性地“献”给大英帝国女王陛下,作为皇家海军在远东地区的“和平前哨站”与“补给基地”。同时,英国有权在该基地内,永久驻扎军队,数量不受限制。

    ……

    一条条,一款款。

    领土、**、司法、关税、贸易……

    几乎涵盖了一个**国家所有的核心权力。

    这份条约,比历史上佩里用四艘船逼着日本签订的那个版本,要苛刻、霸道、无耻十倍不止!它几乎是将日本未来一百年的国运,都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

灵异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