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西汉三十织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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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即便不是神仙,也绝不是凡人。

    长安绝大多数人都认可这句话,但不包括儒家!

    家人们,谁懂啊!煮熟的鸭子飞了!进嘴的肥鱼活了!明明已经受到君王信重,儒家马上飞升了,啪叽,被人拍在地上了。

    被拍在地上的儒家不甘心做蚊子血,立刻大规模攻击李茉。

    讲道理的人攻击李茉不讲礼仪,颠倒尊卑,礼法、礼法,礼是比法更重要的存在,是社会根基、国家柱石。证据是李茉府上,女仆也能读书认字,她不敬重知识,随意传播就是践踏!

    不讲道理的人开始造谣李茉的身世,为什么她的长辈不喜欢她,因为她并非亲生,她的生母是无耻放/浪之人,因此,她也是无耻放/浪之人,这样的人说的话怎么能当真。

    造黄谣和荡/妇羞辱,只要开了头,就会无穷无尽。

    一个织女凭什么攀上县令,一个村姑凭什么攀上长沙王,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说头?还有造谣李家人的死,都是李茉暗中下手。

    这些谣言,不必李茉亲自出手。

    很快,地方上报了一个母亲杀死儿子的案例,地方官自言才德不足,无法断案,因此上报朝廷。

    被杀死的是一个齐地儒生,他坚定信仰儒家,是有名的狂热毒唯。父母和离之后,父亲再娶,这个儒生对继母十分尊敬。在集市上遇见生母和继母,他对继母恭敬有加,对生母却敷衍了事。生母自然大怒,骂他不孝。

    儒生自有一番道理,他辩解说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合乎礼仪。母亲的地位依据父亲而来,现在生母已经被父亲休弃,而继母才是他真正的母亲。他之所以区别对待,是因为他尊敬父亲、遵守礼仪,这才是大孝!

    哄堂大孝了啊!

    生母自然不能接受这种解释,她的婚姻之所以破裂,正是因为这个继母,儿子屁股歪,她狂怒之下,直接杀了儿子。

    大汉民风剽悍,不存在母亲怒极只能哭哭啼啼,愤怒的母亲也可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杀人之后,生母向衙门自首,并放言:“我胯/下生不出不肖子!”

    这样一个背景详实、内容跌宕起伏的案件,立刻引走了所有注意力。

    李茉怀疑这是早就准备好的案件,只等着儒家弱势,立刻扑上来撕咬。儒家的思想是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为中心,以等级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这样的伦理大案,与他们奉行的礼仪的冲突,对儒家的负面印象,相当于当面泼粪。

    儒家的人立刻辩驳,他们没有这样不遵人伦的礼仪,礼仪是规范人的行为,而不是压制人伦大义。

    不是吧,孔鲤不是提出了八母的说法,还给?嫡母、继母、养母、慈母、嫁母、出母、庶母、乳母排了位次,不然怎么会有儒生当众区别对待生母和继母。

    这个案子有人伦惨案、桃色艳情,还蹭了如今最热门的话题??诸子百家孰优孰劣,传播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儒家博士发现他们在舆论战上露出颓势,大呼不可能,论嘴皮子,除了纵横家,诸子百家没有一个能打的!

    有博士立刻上书刘彻,请求抓捕这些造谣的人,还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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