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前女友(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乌龟,老鳖,这些水塘里面都是。

    人们看到理会都不会理会的。

    主要也就是老鳖,乌龟的腥味太重了。

    超级节俭的年代,谁家烧菜,会放那么多的调料呢?

    更别说,还得耗油。

    没有油的话,像是老鳖做出来那味道也不好吃的。

    别说一点就可以了。

    您认为的那一点油。

    对于现在的老百姓来说,那是他们一个月的份量,或许都不止。

    “吆!这不是草狗嘛!从那里捡到的军大袄?你这穿着军大袄那也不像是军人。”

    王安平抬起头来,看着迎面走过来的三人,挑了一下眉头。

    小姑娘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个头的话要比他高一些。

    毕竟女孩子发育,要比男孩子早一些。

    穿着一套黑色的卡其布西式小西装,脚下穿着一双牛皮鞋,一脸倨傲,眼神当中都是讽刺的看着他。

    “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草狗,你别搭理她,她就这样,你们从小一起玩大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是去那里?”中年女人笑着问道。

    虽说面带笑意,不过脸上那种倨傲,嫌弃,还是让人感觉非常刺眼。

    “呃~~~姑?”

    “咋滴了?这才多久没有见呢,就认不出姑来了?”

    王安平看着王凤兰,笑着道:“姑,一下子还真是没有认出来,您这脸涂的,那比唱大戏的还要厚!”

    说完微微翻了翻白眼。

    一下子也想起眼前这一对夫妻,和女孩子到底是谁了。

    王凤兰,他们王家村的人。

    中年男人叫做周海清,战乱的时候。

    逃难到他们村庄的,人长得不错。

    王凤兰一眼就相中了,然后就嫁给他了,在村子里面定居了下来。

    周海清这个人为人圆滑。

    解放前,是挑着担子到处跑的卖货郎。

    解放后呢,在县城纺织厂里面谋了一份学徒工的工作。

    不过人家为人精明得很,早在政府登记婚姻户籍的时候。

    就将一家子的户口,给迁移到城里面了。

    但是在城里面开销大,一家子就靠着他一个人,又没有房子,那么一点工资,想要养活一家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不就将妻儿都留在村子里面。

    怎么说也是本村的姑娘,粮食都是集体的。

    干活,给粮食正

章节目录

灵异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