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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凯瑟琳花了一周时间,删删改改,终于将第一个故事完成了!
第一次投递作品,凯瑟琳格外重视,她特地前往萨里镇的邮局,亲手将仔细抄写的手稿寄给了《本特利氏杂志》杂志的主编安斯沃斯先生。
虽说是克里斯丁先生给的地址,但凯瑟琳并没有写明自己是被他介绍而来的。
因为凯瑟琳用的笔名,正是小说主角之一的名字??“乔治?贝尔”。
她不想暴露马甲给克里斯丁,所以隐去了介绍人。反正像这样的大杂志,主编人脉肯定遍布全英国,偶尔有门路的“陌生人”摸到私人地址自荐,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一同前来的玛格丽特和安妮分外好奇。
“凯茜,”安妮急不可耐地追问,“要是成了,这一个故事能有多少钱啊?”
“呃……”
想太远了吧,这信件刚刚交给邮差还没五分钟!凯瑟琳哭笑不得。
“杂志都是按页算钱,”她解释,“让我算算??”
这一整周,凯瑟琳主要做的工作就是精简字数??没办法,对藉藉无名之辈来说,短篇小说就是比长篇小说好过稿。毕竟杂志社也不愿意承担长篇小说不受欢迎的赔本风险。
她希望前期投稿之路能顺畅一些,所以将全文缩短至了两万四千词左右。
这对于杂志连载已经算是很长了!像像阿加莎女士和柯南?道尔的短篇,充其量也就一万词,精悍、简练,却趣味横生。杂志报刊一期就能刊登完毕,对杂志社、对作者都是双赢。
但是没办法,凯瑟琳写长篇写成了习惯。
她已经尽可能回忆着短篇小说的节奏压缩文章,希望不会因此被编辑们嫌弃。
“若是能采用的话,”凯瑟琳说,“要是能被采用,我看伦敦的杂志的手稿信息都写着呢,一页稿费基本一英镑,大概二十英镑左右?”
“只有二十英镑?”
玛格丽特听完很是失望:“一顶新帽子还十先令呢。凯茜你努力这么久,也就能买几十顶帽子,太不值得了!”
这还是最理想的状态。
大名鼎鼎的侦探作者柯南?道尔,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被出版商买断版权,也才卖了二十五英镑;日后被封为推理女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第一本《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也差不多是这个价格。
凯瑟琳的第一篇故事比《血字的研究》短了近一半,只要能投中,哪怕被压价也不亏。
“换个思路算,”凯瑟琳一本正经,“一个便士就能买一个面包,若是过稿,我一口气能买好几千个面包,是不是很多?”
“那把整个萨里镇的面包店掏空了,买不了这么多!”安妮咯咯笑起来。
“几千个面包,够吃一整年啦。”玛格丽特感叹道。
就是嘛!
看着自己的俏皮话逗笑了姐妹,凯瑟琳心情更是放晴。
其实真的不少了,一名单身小姐,想要在伦敦过上体面生活,包括衣食住宿,年收入需要在六十英镑左右。
也就是说,凯瑟琳一旦做到向杂志社稳定供稿,她完全可以经济独立,依靠创作爽过单身日子。
哎呀,想想就来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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