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69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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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最近在写一封信。不是用手机写的,是用爪子和纸写的。他写得很慢,因为他的爪子不如以前灵活了,抓笔的时候会抖,写出来的字比几年前更歪歪扭扭了。但他没有放弃,每天写一点,写累了就趴一会儿,歇够了再继续写。沈念问他“在写什么”,他没有回答。小光问他“乐乐你在画画吗”,他也没有回答。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他写的不是信,是告别。





信是写给很多人的。第一段写给沈念。





“沈念,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不是那种不怕黑、不怕鬼、不怕打针的勇敢,而是那种被关了三年、被欺负了三年、被打压了三年,还能站起来,还能笑,还能去爱别人的勇敢。那种勇敢,比挂在车底下难多了。你做到了,我看到了。谢谢你做我的妈妈。虽然你从来没有说过‘我是你的妈妈’,但你在心里说了,我听到了。”





乐乐写到这里,停了一下。他看着窗外的桂花树,想起了沈念第一次把他从顾家别墅里抱出来的样子。那时候他浑身是土,耳朵上还挂着一朵月季花。沈念没有嫌弃他脏,没有嫌弃他丑,没有嫌弃他是一条只会拆家的比格犬。她只是把他抱在怀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说“乐乐,我们回家”。那是乐乐第一次听到“回家”这个词。不是“回狗窝”,不是“回院子”,不是“回那个有屋顶有墙壁的地方”,而是“回家”。家不是地方,是感觉。是沈念的怀抱,是小光的笑声,是桂花树的甜香,是每周四的排骨。这些感觉,乐乐一辈子都不会忘。不对,他已经没有“一辈子”了,但他还有“现在”。现在,他记得。现在,他写下。现在,他告别。





第二段写给刘叔。





“刘叔,谢谢你每周四的排骨。不是谢排骨,是谢你。谢谢你在我闯祸的时候没有打我,在我生病的时候没有放弃我,在我老了的时候没有嫌弃我。你炖的排骨,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不是因为排骨本身,而是因为那是你炖的。你的手,你的心,你的时间,都在那锅排骨里。我吃到了,很好吃。谢谢。”





乐乐写到这里,想起了刘叔第一次给他炖排骨的样子。那时候他还住在顾家别墅,刘叔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下午,端出一锅红烧排骨,放在他面前,说“小东西,尝尝”。乐乐当时就扑上去了,啃得满嘴是油,啃得尾巴摇成了螺旋桨。刘叔蹲在旁边,看着他吃,笑了。那笑容里有满足,有一种“被需要”的满足。乐乐现在才明白,刘叔需要的不是感谢,不是回报,不是任何物质的东西。刘叔需要的是被需要。是有人??不对,有狗??吃他炖的排骨,吃得开心,吃得摇尾巴。那种被需要的感觉,比任何赞美都重要。





第三段写给大福和泰山。





“大福,谢谢你陪我趴着。你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狗。你不怎么说话,但你的尾巴会说话。你摇一下,我就知道你在。你摇两下,我就知道你开心。你摇三下,我就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





“泰山,谢谢你保护我们。你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狗。你也不怎么说话,但你的呼吸会说话。你呼吸轻一点,我就知道你在听。你呼吸重一点,我就知道你在思考。你呼吸停了??不对,你的呼吸不会停,因为你永远都在。你是我见过的最可靠的狗。”





乐乐写到这里,想起了大福第一次来事务所的样子。它趴在地上,下巴搁在前爪上,眼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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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半闭,尾巴卷在身侧,一动不动,像一块黄色的石头。乐乐趴在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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