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2/2)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了很多钱。查完这些资料之后,林北做了一个决定。
他要谈判。
第三天,林北约了王总和李律师,在星耀娱乐的一间会议室里见面。会议室很大,长桌能坐二十个人,但只有三个人坐在里面,显得空荡荡的。
王总坐在主位,李律师坐在他旁边,林北坐在对面。三个人之间隔着一张光可鉴人的红木长桌,桌上放着两杯水,水杯旁边是那份合约。
“王总,李律师,合约我看了。”林北把合约放在桌上,但没有推过去,“有几个条款我想谈一下。”
王总的表情没有变化,但林北注意到他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两下。
“你说。”
“第一,签约年限。八年太长了,我希望改成三年。”
王总摇了摇头:“八年是公司的标准合约,对所有选手一视同仁。不可能为你一个人改。”
“但据我所知,陆之珩签的是三年。”林北说。
王总的手指停了一下。李律师低下头翻文件,没有说话。
“陆之珩的情况不一样。”王总说,“他有经纪公司,合约是他公司和星耀谈的。你是个人,没有公司为你谈判。”
“所以我现在自己为自己谈判。”林北的语气很平静,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八年我不接受。三年是我的底线。”
王总看了他一眼,似乎在重新评估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年轻人。
“五年。”王总说,“这是我能给的最低价。”
林北想了想:“好,五年。但我要加一个条款??两年后我有权单方面解约,不需要违约金。”
王总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林北说,“如果两年后公司对我的发展不满意,可以主动解约我;如果两年后我觉得公司不适合我,也应该有离开的权利。这是一个双向选择。”
李律师终于开口了:“林北,这个条款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公司在你身上投入资源,需要时间来收回成本。如果你两年后就走了,公司的投入就白费了。”
“但如果公司给我的资源足够好,我为什么要走?”林北反问,“这个条款不是为了让艺人离开公司,而是为了让公司对艺人好一点。如果公司对艺人好,艺人是不会想走的。”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王总看着林北,表情从最初的漫不经心变成了一种认真的审视。他大概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素人选手,居然能在谈判桌上说出这样的话。
“第二个问题呢?”王总问。
“分成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