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6章 律法允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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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舟脚步微顿,目光在牙人脸上停留一瞬,又扫过墙角那个几乎缩成一团的小小身影。



    二两七钱,比预期多了两钱银子,但看这牙人模样,已是底线。



    他并非出不起这三五钱银子,只是买卖之道,讲究分寸,



    既不能让人当成冤大头,也无需在几钱银子上过于纠缠,耽误正事。



    “可。”



    他点了点头,



    “要死契,身家清白,无病无灾,无过往纠葛,契书、保人、画押,一应手续须得齐全。”



    “您放心!绝对清白!手续包在小人身上,保准办得妥妥帖帖!”



    牙人脸上瞬间笑开了花,连连作揖,转身便朝旁边一个用破木板隔出的小隔间快步走去,口中吆喝着,



    “老胡!快,备纸笔印泥!有主了!”



    盼儿在听到有主了的时候,身体不自觉抖了一下,她恍惚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就在这几句简单的讨价还价中,被决定了。



    林清舟站在原地,耐心等待着。



    人市里的气味并不好闻,压抑的抽泣,牙人低声的交谈,买主挑剔的盘问声混杂在一起。



    他目光平静地扫过周围,那些或麻木、或惶恐、或带着最后一丝希冀的面孔,



    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模糊,却又格外真实。



    这便是这个时代律法允许的生意,市井生活中最寻常的一幕,。



    不多时,牙人拿着几张纸和一个简陋的木盒走了回来,身后跟着一个穿着皱巴巴长衫的干瘦老头,



    想必就是那老胡,专管写契画押的先生。



    “爷,您过目。”



    牙人将最上面一张略厚的契纸双手递上。



    林清舟接过,就着天光细看。



    这是一张标准的绝卖身契,用的是泛黄的竹纸,抬头便是立绝卖身契人的字样,



    后面是卖身缘由、卖身者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售价,以及最重要的条款,



    自卖之后,任凭买主更名使唤,永无翻悔。



    倘有来历不明,拐带逃逸等情,俱系卖主与牙人同保,与买主无涉。



    此系两愿,各无反悔。



    恐后无凭,立此绝卖身契,永远存照。



    下面是卖主的画押,两个歪歪扭扭的十字指模,中保人的画押和店铺戳记,以及买主,代笔人的落款位置。



    “卖主和保人的指模都在此处了,”



    牙人指着契纸下方两处鲜红的印记,又指了指自己名字旁盖着的,一个模糊的牙行小印,



    “爷您只需在这里,”



    他指着买主落款处,



    “签上名号,或是按个手印,这契便成了,老胡是衙门挂了号的代书,这契合规合矩,您放心。”



    林清舟仔细看了一遍,条款并无问题,是通用的死契模板。



    他又看向那牙人,



    “她的原籍文书,路引,以及你们牙行出具的清白保结何在?”



    “有有有!”



    牙人连忙从木盒里又抽出两张纸。



    一张是揉得有些发皱的,盖着某村某甲里正戳记的户籍单页抄本,上面简单写着,



    吴盼儿,年九岁,系本甲民户吴大山之次女等字样,并附有其父母画押。



    另一张则是牙行出具的保结,写明经查此女确系自愿卖身,身家清白,无犯罪,逃奴等情弊,牙行愿作保。



    手续看起来倒是齐全。



    林清舟心中稍定。



    他并非完全信任这牙人,但有了这几样文书,至少能证明这丫头来历大致清楚,非拐非盗,日后少了许多麻烦。



    “取印泥来。”



    林清舟对那代书老胡道。



    老胡连忙打开木盒,里面是廉价的红色印泥。



    林清舟用拇指蘸了印泥,在买主落款处,稳稳地按下了自己的指模。



    他没有署名,只以指模为凭。



    在这个识字率不高的时代,指模往往比签名更具效力,也更常见。



    接着,林清舟在牙人递过来的另一张薄些的,作为存根的契纸上也按了手印。



    牙人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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