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对赌经纪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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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糖人不算太坑,但这依然属于是卖身契。



    苏言抬起头,看向蔡依侬:“蔡总,合同能改改吗?”



    蔡依侬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没说话。



    苏言也不客气,从桌上抽出支笔,直接在合同上划了起来。



    八年改三年。



    分成比例改成五五开。



    “艺人行为规范”那几页纸,他直接画了个大叉,在旁边写:“艺人在非工作期间享有自主权,公司不得干涉其私人生活及言论自由。”



    改完,他把合同推回去。



    蔡依侬放下茶杯,接过来扫了一眼。



    然后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苏言。”



    她把合同往桌上一丢,“不怕跟你说,就算是胡戈,也没这待遇。整个圈内,就没有这么签经纪约的。”



    “你是来当艺人的,不是来当大爷的。公司投资源捧你,当然要保证投资安全,你随便说错一句话,乱接一个通告,可能就把几年的投入全毁了。”



    “还有年限,八年改成三年。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我好不容易把你捧红,你转头就走人了,我们‘糖人’喝西北风啊?”



    苏言挠了挠头,适时露出一个“年轻人不懂事”的讪笑,道出真正用意:



    “蔡总,据我所知,公司捧人,并不一定能捧红吧?”



    “是投资就有风险,当然不一定能红。”蔡依侬眉头微皱,“你想说什么?”



    苏言这半年想过许多次,假设有一天他要签经纪公司,有没有可能避开卖身契,他试探说:“投资不外乎是为盈利,我们签一个对赌协议,怎么样?”



    不等蔡依侬回应,苏言继续说,“我们来算一笔账,杨四郎这个角色跟蔡总预计给的‘张陆让’,算是糖人在我身上的资源投入。



    折算成具体金额,150万应该只多不少吧?”



    曾经在《神雕》剧组,苏言就听到过极零星的谣言,说杨过这个角色是黄晓民花100万买的。



    可见,资源也是可以折算成具体金额的。



    《当我飞奔向你》不过是小成本校园剧,其男一,跟杨四郎加一起,单论资源厚度,肯定比不过“杨过”这个几乎全民皆知的角色。



    苏言这已经是往高了报。



    蔡依侬眼神微动,没有反驳。



    “糖人后续投入,形象包装、宣传通稿等,按50万算,应该也只多不少吧?”



    这半年,苏言没少观察,糖人对艺人的宣传投入堪称吝啬。



    原则是能蹭就蹭,能省就省,喜欢借东风。



    这个数字,苏言同样是往高了报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



    蔡依侬不耐烦地用指节叩了叩桌面,发出清脆的“笃笃”声。



    “很简单。”



    苏言说出结论,“合约,分成可以按您说的公司六我四,违约金也可以有,核心是,三年到期后,我们进行结算。”



    “如果三年内,我为公司创造的收益超过了五百万,那么合约自动终止,我恢复自由身,大家好聚好散。



    如果我没能创造足够的收益……”



    苏言直视蔡依侬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差额部分,用我个人的后续收入,甚至是我未来可能创作的其他剧本等价抵偿,直到补足五百万为止。



    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力。



    这样一来,公司无论如何都不会亏本,而我,也得到一个我想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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