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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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迎出来,姚友梅问起肇事者,主办警官告诉一行人:对方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且存在超速以及未避让行为,人被当场控制。





昨夜发布的初步警情通报不包括“无证驾驶”,黄月凤怒道:“死刑,死刑!”





宋星问:“车主是谁?”





主办警官说:“是他父亲。”





姚友梅说:“他爸也得负责任!”





主办警官说警方正在调查车主是否知情或者存在重大过错,但即使他没有刑事责任,也得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黄月凤又怒了:“赔偿归赔偿,司机得偿命!”





主办警官安抚她:“你放心,法院一定会从重处罚。”





黄月凤急于和律师通气,拿着手机往外走。主办警官推过《尸体检验通知书》,请宋星签字,宋星逐条阅读,姚友梅不敢看尸体二字,目光移开:“网上有人说我女儿是摔到头了,她是当场就……”





主办警官点头,姚友梅马上问:“那还要再做尸检吗?”





主办警官解释昨天晚上只进行了尸表检验,法医初步鉴定宋蓉是特重型颅脑损伤,这是她的直接死因,但法律需要明确的结论,必须由法医出具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的鉴定书,排除所有其他潜在因素,诸如是否存在生理性病因诱发死亡。





宋山青很难接受女儿将被解剖,记录员说:“阿姨,叔叔,宋先生,我们很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是想为宋蓉讨个公道,得由法医出具《鉴定书》,这是把肇事者的行为和死亡结果进行法律上因果关联的核心证据。”





尸检关系到案件定性和量刑,得做。姚友梅胳膊肘碰了碰儿子。宋星提笔,忽而一顿,说:“杨警官,我姐签过遗体捐献,尸检后还能捐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主办警官问:“你确定吗?”





宋星说:“确定。我姐有次做手术之前,专门跟我说过,电子卡存在她手机相册里。”





这是个意外因素,主办警官匆匆离开:“你们稍等,我去请示上级。”





记录员整理着文件,正要离去,被宋山青喊住:“姑娘,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说尸检是固定证据用的吗?”





记录员说:“如果宋蓉签过遗体捐献协议,在法律上具有优先级。”





黄月凤插话:“那你们这边怎么办?”





记录员没有多说:“可能需要三方协调。”





黄月凤劝姚友梅:“遗体不好捐的呀!尸检是没办法,做完就能入土为安,让她好好地走,以后想她就去墓前说说话,捐了就看不到了呀!”后面的话,她是用方言嘀咕的,“捐了,器官割给这个那个,这不是五马分尸吗?”





一家人听不懂苏州话,姚友梅依稀听出“分尸”,她的脑子很懵,从儿子说出捐献到现在,她没缓过来。





姚友梅算个记性非常好的人,多年前,宋蓉很郑重地跟她和宋山青谈话,让两人不要再催婚,她此生都不打算结婚生育,姚友梅急得直叫:“为什么打死不愿意过正常人的生活,为什么?”





宋蓉说:“我认真评估过自己,我特别怕麻烦,连做饭都嫌烦,对人也缺乏容忍度,没有多少耐心,还缺乏母性,不具备当个好妈妈好太太的能力,结婚生育这件事不适合我。”





宋蓉有过未婚夫,还带回齐州和家人见面,却没能走下去,从此她谈恋爱口风保守,不提未来。





姚友梅大骂:“不结婚不生孩子,老了怎么办?!一个人烂死在家里!”





宋蓉笑嘻嘻:“死便埋我。”还补充说这话是古人说的,他几千年前就有这思想,现代人姚友梅可迂腐多了。





姚友梅记得那天女儿说:“老娘,人各有志,也各有各的命,你学着尊重别人的想法吧。”





姚友梅说:“你不是别人,你是我女儿。”





女儿说:“但我首先是宋蓉,绝大多数时候,我自我介绍是宋蓉和夏芳野,不是姚友梅的女儿。”





夏芳野是宋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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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也是她的笔名,从她绘制第一本少儿科普读物沿用至今。姚友梅翻过那册书,但依然忍不住唠叨宋蓉。
  

  

  
母亲是逐渐不认识人的,刚开始时好时坏,有一天彻底不认识儿女了,姚友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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