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我本就是贪官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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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曜押着财物和囚车回到洛阳城时,满城百姓夹道围观。



    囚车里关着少林方丈和一个女人,骡马队驮的箱子在府衙门前堆成了小山,这场面洛阳百姓几辈子都没见过。



    接下来几日,账房先生们忙得脚不沾地。



    所有财物登记造册,金银熔了重铸,铜器按斤折算,古玩字画另估。



    最终统算下来,从少林寺抄没的钱财合计价值六千多万两。



    东方曜让石安提了两万两现银,在校场当众给两千厢军发了赏钱。



    每人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发到手里,厢军士卒们眼睛都在放光,齐声高喊“谢大人”。



    宋朝就是这样,不给钱,指望厢军卖命是不可能的。



    便是后来靖康之变,勤王兵马到了汴京城下,不发钱照样不肯冲锋。



    五代十国传下来的规矩,魏博牙兵更是无法无天:你发钱,你就是亲爹,捅谁都可以;不发钱,节度使说杀就杀,大不了换一个,再不发钱,再杀。



    风气入骨。



    东方曜在签押房里独自拟了条陈奏报,将少林寺窝藏慕容反贼一事前因后果写清楚,重点强调慕容博假死三十年图谋复辟、少林收纳反贼。



    最后写到抄没钱财时,他笔锋一转,写了个“抄没金银财物合计五百余万两”。



    常规操作。



    他东方大人本来就是贪官嘛。



    叶二娘和玄慈的案子过堂极快。



    叶二娘身为四大恶人中的“无恶不作”,多年来抢夺他人孩童玩弄后杀害,仅查实的便有数百桩命案。



    玄慈身为少林方丈,明知叶二娘罪行,三十年来不加制止不予举报,坐视其继续行凶,而且教授武功,助她行凶。



    依大宋刑律,二人同罪,判凌迟处死。



    判词张贴出去,洛阳百姓一片叫好。



    民间对偷盗孩童本就深恶痛绝,何况叶二娘不是偷,是抢了弄死。



    行刑那日刑场外人山人海,叶二娘和玄慈被押上刑台时,围观的百姓用烂菜叶和石子砸了他们一路。



    虚竹被判流放岭南。



    别人父母的孩子也是孩子,不是你叶二娘的孩子才是孩子。



    吃荔枝去吧。虚竹一路上都在念经,替父母忏悔,原著里怎么不见你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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