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去和阿飘作伴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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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名后世的天雄军。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大明没有孬种。



    几乎每一个地界拉出的军队,都强悍到了没边的地步。



    蜀王瞻前顾后犹豫要不要出兵耽误了不少时间,决定出兵了又磨磨唧唧的走了十多天,终于等来了孙传庭的秦兵。



    不会打仗也从来没打过仗的蜀王,和他麾下同样也没打过仗的私军遇到了最会打,也最能打的孙传庭。



    这场突然发生的战斗没有悬念。



    蜀王连车辇都不要了,那肥胖身躯展现出了不应该有的敏捷,疯狂向着成都的方向逃跑。



    而且跑的时候,把身上的纯金铠甲也给扔了。



    孙传庭斩杀两千余人,缴获了堪称巨量的粮食辎重,还有蜀王留下的厨子侍女。



    “派人前去禀报朱燮元巡抚前来接收辎重。”



    随后带人前去追击蜀王。



    秦良玉算是明白,为何陛下会给自己派来一个叫沈星的家伙。



    蜀王离开了成都,但想占据成都就要先进入成都,这很难。



    但沈星只用了一个商队和一千两银子,就让把守成都大门的守将打开了成都的大门。



    随后化作商队护卫的白杆兵占据了城门,再随后老夫人率领大部队杀进了成都。



    而沈星也明白了,为何陛下会让自己进四川先到秦良玉这听命的原因。



    太暴力了!



    他亲眼看见,秦良玉纵马而来,手中长枪一枪贯穿一个兵卒的喉咙,松手催马,越过那还未倒地兵卒的时候一把抓住枪头。



    生生将长枪从那兵卒的喉咙之中抽出,近乎一丈之长的枪杆从喉咙里抽出来的时候迸射出漫天血雾。



    长枪抡起,嘭的一声另外一个兵卒仿佛被发狂的蛮牛顶撞一样,倒飞出一丈多远摔倒在地。



    而他更是发现,这位老夫人手上的手缚竟然是带有铁刺的,哪怕枪杆上沾满血迹,依旧被牢牢握在手中。



    沈星心里妈耶,他哪见过这样的场面啊。



    所以他毫不怀疑,若是自己但凡做点出格的事,这位老夫人手里的长枪就能将自己的喉咙,干出一个透心凉的大窟窿。



    而老夫人带领的白杆兵,也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杀才!



    那是真杀啊,蜀王麾下的兵和这些杀才相比就是一群小白兔。



    人在危机的时刻,是能爆发出意想不到的潜力的。



    就比如蜀王,他乘坐车辇十天才走出三百里。



    如今没了车辇兵卒四散后有追兵,他只用了四天便是生生跑完三百里,来到了成都城下。



    但此刻的成都早已不是之前的成都。



    在看到腰杆挺直站立在城头之上的秦良玉时,果断选择转身就跑。



    没了,老巢没了。



    就算再傻他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可如今老巢没了四川遍地是反贼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正在他犯难之际,孙传庭给了他答案。



    你不是想去陕西吗?



    那就去吧,西南这边挺忙的没时间搭理你,而且袁阁老和英国公都在陕西。



    你去了正好和在城头上当阿飘的秦王做个伴。



    蜀王,在孙传庭的驱赶下。



    带着一千多人进入了陕西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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