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很合理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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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楼的老鸨龟公被押上来之后,马士英也是暗中又递了一个眼色,而接下来的程序也是如出一辙。



    老鸨龟公当堂承认自己的罪行,所指使之人也是已经被砍头的捕头。



    崇祯抬手对着老鸨龟公一指:“杖毙。”



    随后又指向马士英:“失察,杖十。”



    杖毙很残忍,行刑的棍子一头是圆的儿臂粗细,另一头是方的要粗很多。



    杖毙就是用方形的那头一棍将头颅击碎,当堂杖毙四人,而马士英也又被打了十棍子。



    他已经站不住了,血顺着裤腿流到地面却不敢吭一声。



    然而就在是棍打完之后,曹化淳再次出声。



    “禀陛下,奴婢状告四海楼勾结官差私自售卖令牌。”



    按大明律,有人状告就要当堂审问。



    在那四海楼掌柜认罪之后,崇祯抬手一指:杖毙。



    随后指向马士英:失察,杖十。



    又一个被当堂杖毙,而马士英挨的第三十棍结束时,所有人都清晰听到骨断之音。



    血,从马士英的裤腿里如小溪般流下。



    百姓们看不懂,就连在大堂里主簿、同知、通判、推官也看不懂。



    若是陛下想让马大人死,可却让他亲自审问,审问结束后直接下令杖毙,根本没有深挖的意思。



    若说想保下马大人,但现在已经打了三十棍,就连右腿的大腿骨都被打折了一条,命都去了一半。



    这算是重用呢还是敲打呢?



    可就在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的时候,那个叫孙大嘴的老卒上堂,状告衙差巧立名目收取银钱。



    流程很熟悉,马士英拖着半条命审问完毕,崇祯抬手。



    杖毙。



    再一指马士英:失察,杖十。



    四十棍了,而且是锦衣卫亲自动手的四十棍子。



    然而四十棍结束之后,崇祯连看都没看趴在血泊中的马士英。



    因为这次上堂的,是他在小巷子里遇到的那个老者。



    状告四海酒楼联合官府欺诈走了他们的房子。



    马士英已经没有了审案的能力,所以崇祯一指大堂里的同知。



    你来审。



    这回他们懂了,哪里是什么陛下要保马士英,这分明是要用马士英糊弄朝堂的办法,一点一点的干掉马士英啊。



    马士英最会做的就是找政令的漏洞,然后利用漏洞布局。



    皇帝知道了一切但没耐心查案,准确的说连查都不想查。



    你利用朝堂政令,那朕也利用大明律法,你麾下出了官商勾结失察打你十棍合理吧?



    只要你能挺住,朕就能一棍一棍的将你的骨头一点点全部敲碎。



    而这同知只是向大堂之外看了一眼,立马惊恐的跪下:“臣认罪。”



    因为那大堂之外前来状告的人,排出去一里多长。



    告一个审一个,被告之人直接杖毙,马士英看样子已经挺不了几个了,他死了就轮到自己了。



    与其被一棍一棍敲碎成肉酱,他宁愿认罪被一刀砍了还能痛快些。



    崇祯有一万种更容易的方法杀掉马士英。



    但他要用马士英的死,来抹除大同人眼里的麻木。



    唤醒他们心中已经冷却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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