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三天九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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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大威心情不错,因为小棉袄回来了。



    虎小妞过完年十岁了,原本枯黄的头发变得极为柔顺,小脸蛋也变得白皙粉嫩。



    就连个子都长高了很多,不再是当初独自背着大竹篓去往明堂的小丫头。



    最让虎大威欣慰的,是女儿开朗了很多,还能背书作诗了。



    虽然现在的大明诗词歌赋不再是主流,但在糙汉看来自己的小棉袄成了文化人。



    老父亲感觉贼有面。



    更让虎大威欣慰的,是女儿都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操心了。



    自从过年前来到长沙府,替朱由栋给他姑姑朱有容送萌宠书包的那一刻。



    虎小妞就觉得朱有容跟自己爹很般配,要是能当自己娘一定很完美。



    所以小丫头没事就往朱有容那里跑,给自己爹当红娘。



    虎大威其实没这方面的想法。



    以前在宁夏卫的时候有今天没明天,不知道哪天就会死在战场。



    唯一的心思就是女儿能健康长大。



    如今有了陛下,不但自己的境遇发生巨大改变,女儿更是过上了他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陛下给了女儿一马平川光明的未来。



    哪怕自己明天战死,女儿也会在陛下的照看下活的很好。



    虎大威这个糙汉是不同的。



    其他人给崇祯写奏报第一句是:臣叩首,亦或者臣惶恐,稽首顿首谨奏。



    这是制式开头,流程如此。



    但虎大威在写完这句话之后,是真的会面朝京城哐哐跪地磕头。



    完事之后回来接着写。



    但最近这糙汉心情不太好,俩事。



    一个是女儿要开学返回京城了,没小棉袄的日子很难熬啊。



    另外一个则是,他发现自己有个情敌。



    他妈的,湖南布政右使楼一道没事就往朱有容那跑。



    这让虎大威有了紧迫感。



    所以他有了两个大胆的想法,一,干掉楼一道这狗日的。



    但好像不太行。



    二,则是上奏陛下为自己赐婚。



    但他有点不太敢。



    毕竟也没做出啥成绩,那狗日的猛如虎来信说他要去干大事了。



    再反观自己这,连个反贼都没有拿啥立功啊。



    所以糙汉咬着笔杆子,天天盼着有哪个不想活的自己蹦出来大喊一句:我要造反!



    其实有些事看起来难,但其实真不难。



    虎大威接的是左良玉留下的底子,手底下来自土家族的战兵有两千人。



    但他到了湖南之后直接增兵到八千。



    他募兵的玩法和左良玉完全两个路子,直接去了土家族的寨子几大碗酒下肚。



    随后告诉土家寨的族老。



    孩儿我带走了,我活着他们就活着,他们死了,我一定死在他们前头。



    如果都没死打了胜仗回来,老子用军功去给你们每家都换一座水泥房子。



    有的时候简单几句话,就能让原本复杂的事变得简单。



    ....



    事情之所以难,是因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朗兜就猜不到楼一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更以为曹化淳来就是为了大开杀戒打开缺口的。



    然而,就在王明全带着湖南官员拿出那把证据,要给赵重阶定个欺君灭族罪名的时候。



    一辆装饰很普通的四轮马车到了湖南边界。



    算上车夫一共只有三个人。



    曹化淳坐在车厢里擦笛子,这是皇爷赏赐的玉笛。



    沧海一声笑一经推出便是风靡大明,笛子开始被无数人追捧。



    连带着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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