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GHG知心姐姐,无限作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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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华华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只感觉自己正气凛然。



    GHG。



    这不止是保护王桂芬,更是保护自己。



    她攥着刚手写的“紧急情况说明”,快步走向值班副检察长林建岳的办公室。



    她知道,再不行动,王桂芬就真的没救了。



    她用钢笔在《反贪局紧急调查审批单》上快速填写:



    事由:据可靠线报,光明分局局长钱枫涉嫌收受赵崇明贿赂5万元,并于2008年5月27日晚对证人王桂芬实施刑讯逼供。



    紧急情况:钱枫已于今日下午指使内勤销毁青槐路派出所原始接警记录及审讯笔录,意图毁灭证据。



    申请措施:立即传唤钱枫,防止串供、毁证。



    现在公安系统尚未全面电子化,很多基层所队仍用纸质台账;



    监控录像多为模拟信号,保存周期短,极易“丢失”。



    林华华没附任何证据,但她相信:正义不能等程序走完。



    她敲开林建岳办公室的门。



    “林检!”她声音急促,“钱枫正在烧材料!王桂芬刚吐血送医,证人说亲眼看见他收钱!再不动手,证据就没了!”



    林建岳正伏案批阅一份“两会维稳”简报,闻言抬头,眉头紧锁:“有笔录吗?有物证吗?”



    “来不及了!”林华华眼眶发红,“证人怕报复,只敢口头陈述!但他说得清清楚楚??钱枫抽屉里多了个牛皮纸袋,厚得很!”



    林建岳犹豫。



    2008年,尤其是今年奥运。



    检察机关对公安系统的监督本就敏感,尤其涉及“刑讯逼供”,更是红线。



    “你确定?”他问。



    “我以党籍和检察官身份担保!”林华华斩钉截铁。



    林建岳沉默片刻,终于点头:“……先带人去问话。但必须两人以上,全程做笔录,不得限制人身自由超过12小时!”



    “明白!”林华华转身就跑。



    她没告诉林建岳??



    所谓“证人”,是辅警陈志勇;



    所谓“牛皮纸袋”,是她在公园凉亭诱导出来的“口供”;



    而“烧材料”,纯属她编造的紧急事由。



    当晚八点二十分,光明区公安分局。



    钱枫刚开完“奥运安保动员会”,正和几名所长研究巡逻排班表。



    突然,四名反贪局干警推门而入。



    “钱枫同志!”



    林华华站在最前,手持手写传唤通知书,语气严肃,“你涉嫌徇私枉法、收受贿赂、刑讯逼供,现依法请你到省检察院协助调查!”



    会议室一片哗然。



    钱枫缓缓站起身,脸色铁青:“林科长,你是不是听错了?我什么时候收过钱?什么时候用过刑?”



    “2月14日晚,你在办公室收受李虎转交的5万元现金,用于包庇赵崇明雇凶伤人!”林华华厉声,“王桂芬已指认!还有证人陈志勇亲眼所见!”



    钱枫一愣,随即冷笑:“陈志勇?那个连正式警服都没有的协勤?他的话你也信?”



    他猛地拍桌:“我告诉你!王桂芬案全程有笔录、有签字、有录像!她自己承认闹事,我们依法取保!哪来的刑讯?哪来的收钱?”



    “那你解释青槐路撞人案为什么压着不查?”林华华质问。



    “案子正在查!”钱枫怒道,“肇事车辆无牌、无目击、无监控??这种案子全汉东每天都有十几起!你非说是我包庇?”



    林华华咬牙:“带走!”



    两名干警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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