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金铃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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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婉仪还毫无察觉,依旧晃着铃铛玩。



    陆青庭嘴里塞满了吃的,问她;“哪儿来的?”



    周婉仪:“刚才去那明媚的窝棚里转了一圈,见这小玩意挂在窗口,还挺好看的,就拿了。”



    陆九渊眉心一紧:“明媚……?”



    他自从靠近这海港,耳中一直有种奇怪的声音,起初分辨不清,但后来,上了山,便听得清楚了。



    就是一阵阵若有似无的铃铛声,时而会轻轻响起。



    只要这东西一响。



    附着在心脏上的蛊王,就发疯地挣命。



    直到他被折磨得受不了,不想活了,发了狠,将虫子给亲手挖了出去,耳朵里的铃声才没那么吵了。



    但人都已经快要疼疯了,疼得六亲不认,恨不得见人就杀。



    这会儿,好不容易正常了些,却又听见了这铃声。



    他眼底一阵发红,看着周婉仪摇铃铛的手,想扑上去把人活活掐死她!



    宋怜察觉到他不对劲,将手摁在他膝上,担心问道:



    “九郎,怎么了?那个明媚,已经死了。”



    陆九渊恍惚中回过神来,唇动了动,道:



    “蛊王,可能与她有关。”



    宋怜眸子顿时一紧,猛地想到周婉仪从明媚那儿套出来话。



    明媚曾经与温孤雪有过不少交集,两人之间,兴许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而陆九渊的蛊,是温孤雪给的。



    “我去看看。”



    她站起身,经过周婉仪身边,抢过铃铛,“不要再摇了,我帮你收着。”



    说着,给她一个眼色。



    周婉仪顺她眼色,看见陆九渊正用想杀人的目光盯着那铃铛,顿时缩着脖子,不敢?瑟了。



    宋怜去了明媚的窝棚。



    一个沦落到野人村落的绝世美人,十几年时间,最后变成一滩白骨烂肉,身后也不过是只剩一屋子破烂。



    她很轻易地在床褥下找到了一只珍藏的兽皮手札。



    上面,用大雍文字,密密麻麻记了许多小字。



    起初,不过是些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为的是提醒自己,莫要在这深山老林中,与一群野人相处久了,忘了自己。



    但中间的一段,明媚提到她与温孤雪的情事,却并不全是周婉仪套出来的那样。



    她实际上,与温孤雪曾经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两个人,英雄配美人,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明媚出身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世家,母亲更是个养蛊炼毒的高手。



    因为这个,温孤雪是青年一代最出色的人杰,正要问鼎大宗师,便始终没有提他们之间的婚事。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又是江湖儿女,并没那么多礼教顾忌,便有了春宵一夜。



    温孤雪在床上,送了她一只家传的金铃铛。



    他说,不管他走到天涯海角,只要她将这铃铛挂在窗前,他都会回到她身边。



    明媚也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是温孤雪的人了,自然是要倾心相待,于是,过了几天,她便也送了温孤雪一样信物。



    一只蠕动的蛊王幼虫。



    她还天真地如实跟他说:这蛊虫,是用她自己的血肉炼制而成的,并已经认那金铃铛为主。



    服了蛊虫的人,无论千里万里,都会听见铃铛的声音,回到主人的身边。



    她欢喜地将尚未长成的蛊虫递到温孤雪面前:



    “你快吃了它。它会在你体内长大,陪你一辈子,保你修为大增,并且百毒不侵。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我在哪里摇铃,你都能找得到我。”



    这本来是她倾尽心力,想出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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