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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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巳时初刻,玄武湖畔却已是人声鼎沸。



    连绵数里的营帐如同退潮般被逐一拔除,露出原本荒芜的草地。



    中军校场之上,旌旗猎猎,黑底红字的明字大旗在晨风中舒卷,仿佛在向北方的强敌发出无声的咆哮。



    三千金陵亲卫精骑已然列阵完毕,甲胄在初升的旭日下泛着森冷的光泽,一匹匹高头大马喷着白气,马蹄不安地刨动着泥土,发出沉闷的声响。



    点将台上,胡惟庸一身绯色的正三品孔雀补服,手捧圣旨,面上挂着矜持而得体的微笑。



    他今日是代表百官来送行的。



    他心中不免有些得意。



    李善长那个老狐狸称病不出,刘伯温那个硬骨头整日嚷嚷着要致仕,至于汪广洋,早就醉死在温柔乡里了。这偌大的朝堂,能在这个场合代表文官体面的,竟只剩下他胡惟庸一人。



    这可是圣眷啊。



    想当初,他不过是宁国县一个小小的九品主簿,为了往上爬,把那套官场升迁的学问琢磨得透透彻彻。



    若不是当初咬牙给李善长送了那两百两黄金,他如今恐怕还在哪个穷乡僻壤里跟刁民扯皮,哪里能站在这金陵城的点将台上,受万众瞩目。



    只可惜。



    胡惟庸的目光扫过站在最前方的徐达,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那个给徐府管家送药的计策竟然没成,这徐天德不仅没拉肚子,反而看起来精神抖擞,像是一头正欲择人而噬的猛虎。



    既然硬的不行,那便只能来软的了。



    胡惟庸整了整衣冠,快步上前,对着徐达深深一揖,声音洪亮:



    “魏国公此去漠北,乃是为国除害,下官在京师,定当为大军筹措粮草,绝不让前线将士有后顾之忧。祝大将军旗开得胜,早日班师回朝,届时下官定要在十里长亭,为大将军把盏接风。”



    他这话说得漂亮,姿态也放得极低,为的就是在这万军阵前,演一出将相和的好戏。



    然而,徐达只是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那眼神就像是在看路边一块碍眼的石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便大步流星地从他身边走过,直接登上了点将台的最高处。



    胡惟庸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那维持在空中的作揖姿势,显得格外尴尬。



    这徐天德,简直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胡惟庸在心里狠狠啐了一口。



    罢了,反正这老匹夫走了。



    那偌大的魏国公府,只剩个未出阁的大丫头撑着。



    一个女子而已,虽然有些才名,就算再聪明,还能翻了天去。



    没了徐达这尊活门神,他就不信啃不下魏国公府这块硬骨头。



    到时候,只需要自己略微施展手段,还怕不能把这徐家,拉到自己这条船上来。



    只要把魏国公府也拖入那淮西勋贵的阵营,这大明朝的整片天,便都是他们的了。



    徐达站在高台之上,并未理会身后那点小丑般的跳梁行径。



    他抽出腰间的大将军剑,直指北方,声若洪钟,瞬间盖过了校场上所有的杂音:



    “大明的好儿郎们。”



    “那些北元鞑子,忘了咱们是怎么把他们从大都赶出去的,忘了咱们是怎么把他们的皇帝像兔子一样撵到漠北去的。”



    “如今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王保保那厮欺我大明无人,竟设下连环计欲吃掉我们的袍泽兄弟。”



    “咱们能答应吗?”



    “不能!”



    三千虎贲齐声怒吼,声震云霄,惊得玄武湖中飞鸟四散。



    “诸位袍泽。”



    “今日出征,不为旁的,乃是为国赴难,亦是为咱们身后的爹娘妻儿而战。”



    “那些北元的余孽还在做着复辟的美梦。”



    “此去漠北,不管那是风沙还是刀山,咱们定要用咱们手里的刀,还有咱们胯下的马,踏碎那帮鞑子的美梦。”



    “让那漠北的风,再也不敢往南吹。”



    “大明!万胜!!”



    回应他的,是三千儿郎山呼海啸般的嘶吼。



    “大明万胜!!”



    “万胜!万胜!万胜!”



    ……



    誓师礼毕,大军并未即刻开拔。



    原本肃杀的军营外围,此刻却多了一抹别样的烟火气。



    那是特意赶来送行的家眷们。



    这一去便是千里之外的穷荒绝徼,生死难料,谁也不知这一面会不会就是永诀。



    人群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死死拉着儿子的手,浑浊的眼泪顺着沟壑纵横的脸庞流下,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年轻的妻子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婴孩,早已哭成了泪人,却还要强撑着笑脸,将连夜缝制的护膝塞进丈夫怀里。



    更有未过门的小娘子,羞红着眼眶,将一枚绣着鸳鸯的荷包偷偷塞进情郎的手心,低声说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



    “娘,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儿子这是去建功立业,命硬着呢,阎王爷不敢收。”



    “婆娘别哭,等我砍了鞑子,把那北元的金钗给你抢一副戴上,那金子肯定比金陵城的好!”



    “阿秀,等着我,等我立了功,换了官身,咱们就风风光光成亲。”



    朱?站在队伍里,看着这一幕幕人间离别,心中五味杂陈。



    “朱兄弟,别看了。”



    总旗朱能走过来,拍了拍朱?的肩膀,脸上带着几分理解的宽慰:



    “咱们都知道你是贵人,家里规矩大,这种乱糟糟的地方,你家里人未必肯来。你也别往心里去,咱们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兄弟,以后我家里寄来的酱菜,分你一半。”



    王五七也凑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还热乎的煮鸡蛋,硬塞进朱?手里:



    “朱五哥,我娘刚才塞给我的鸡蛋,我吃一半,你吃一半,这可是家里的老母鸡攒了好几天的,吃了不想家。”



    张老八更是把自己那个刚收到的新鞋,在朱?面前晃了晃:



    “朱兄弟,你看这鞋底子纳得密不密,俺媳妇手巧吧?我现在的鞋还能穿,等到漠北穿烂了再换,你先穿我这双新的。”



    看着这帮淳朴的汉子,明明自己也是满心不舍,却还想着把那份温情分润给他这个没人疼的富家子。



    朱?心里暖烘烘的,刚想笑着说几句骚话来缓解这略显沉闷的气氛。



    却见不远处的人群忽然如波浪般分开。



    一对年轻夫妇正缓步走来。



    男子一身青布儒衫,未佩玉饰,却难掩眉宇间的温润贵气;



    女子荆钗布裙,虽然打扮朴素,但那举手投足间的飒爽风姿,却让周围喧闹的人群不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道。



    朱?眼睛猛地一亮。



    那是乔装改扮的大哥朱标和嫂嫂常穆英。



    “大哥,嫂嫂。”



    朱?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那股子见到亲人的喜悦怎么也压不住。



    第一次上战场,哪怕平日里再怎么没心没肺,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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