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未尽第57章 星灿发追偿函,林知夏只回了五个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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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九点,星灿娱乐发出追偿函。



    对象是林知夏。



    理由是她公开谈及当年演唱会停演事件,涉嫌违反保密协议,损害公司及合作方商业声誉。



    追偿金额:三千万。



    这个数字一出来,全网哗然。



    【三千万?疯了吧?】



    【她当年是为了观众安全停演,现在还要赔?】



    【星灿这是杀鸡儆猴。】



    【谁以后还敢说真话?】



    周曼这次没有躲在幕后。



    她以星灿高级副总裁身份接受媒体采访。



    镜头里,她妆容精致,语气温和。



    “我们尊重每一位艺人的表达权。”



    “但表达权不应凌驾于契约精神之上。”



    “如果每个人都以个人感受否定合同,行业秩序将无法维系。”



    这番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契约。



    秩序。



    行业。



    又是她最擅长的漂亮词。



    顾成舟看完采访,差点把平板拍碎。



    “她把锅压给林知夏的时候怎么不谈契约?”



    “让艺人背安全事故的时候怎么不谈秩序?”



    沈砚看向林知夏。



    她坐在窗边,手里拿着那份追偿函。



    表情很平。



    “怕吗?”



    沈砚问。



    林知夏抬头。



    “怕。”



    她承认得很干脆。



    “三千万不是小数字。”



    “合同也确实是我签的。”



    顾成舟急了。



    “那是他们逼你签的!”



    林知夏点头。



    “所以更要打。”



    她把追偿函放到桌上。



    “以前我怕,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



    “现在不一样。”



    她看向赵启平。



    “能打吗?”



    赵启平说:“能。”



    “胜算?”



    “公开舆论上,你占优势。”



    “法律上,要看当年补充协议签署过程、事故报告、公司是否隐瞒重大事实、追偿条款是否显失公平。”



    “简单说。”



    “能打,但不会快。”



    林知夏笑了一下。



    “不快没关系。”



    “我等得起。”



    她拿起手机。



    星灿追偿函发出四十分钟后,林知夏回应。



    只有五个字。



    【那就法庭见。】



    没有卖惨。



    没有长文。



    没有哭诉自己多委屈。



    五个字,把周曼用合同压人的姿态,直接推回法律程序里。



    评论区瞬间炸开。



    【帅!】



    【那就法庭见,姐姐太稳了。】



    【星灿不是最爱谈契约吗?上法庭谈。】



    【别发律师函吓人了,打官司。】



    沈砚转发。



    【支持依法解决。】



    顾成舟看见后很不满。



    “就这?”



    沈砚问:“不然呢?”



    “你不帮她骂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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